矣。”
徐干《中论》曰:“天生蒸民,其情一也。刻肌亏体,所同恶也。被玉垂藻,所同好也。此二者常在,而人或不理其身,有由然也。当赏者不赏,而当罚者不罚,则为善者失其本望,而疑其所行;则为恶者轻于国法,而恬其所守。苟如是,虽日用斧钺于市,而人不去恶矣;日赏赐爵禄于朝,而人不兴善矣。”
蜀张裔谓诸葛亮曰:“公赏不遗远,罚不阿近,爵不以无功取,刑不可以势贵免。此贤愚之所以咸忘其身也。)
不为不可成,量人力也。
(文子曰:“夫债少易偿也,职寡易守也,任轻易劝也。上操约少之分,下效易为之功,是以为君为臣,久而不相厌也。末世之法,高为量而罪不及,重为任而罚不胜,危为难而诛不敢。人困于三责,即饰智以诈上,虽峻法严刑,不能禁其奸也。”
《新语》曰:“秦始皇设刑法,为车裂之诛,筑城域以备胡越,事愈烦,下愈乱;法愈众,奸愈纵。秦非不欲治也,然失之者,举措太众、刑罚太极故也。”)
不求不可得,不强人以其所恶也。
(故其称曰:政者,政之所行,在顺人心;政之所废,在逆人心。夫人恶忧劳,爱逸乐。逸乐之人,恶贫贱;富贵之人,恶危坠;存安之人,恶绝灭。生生者育之。能逸乐之,则人恐之忧劳;能富贵之,则人恐之贫贱;能存安之,则人恐之危坠;能生育之,则人恐之绝灭。故从其四欲,则远者自亲;行其四恶,则近者亦叛。
晏子曰:“谋度于义者必得,事因于仁者必成。反义而行,背仁而动,未闻能成也。”
《吕氏春秋》曰:“树木茂则禽兽归之,水源深则鱼鳖归之,人主贤则豪杰归之。”故圣王不务归之者,而务其所归。故曰:强令之笑,不乐;强令之哭,不悲;强之为道,可以成小,而不可以成大也。)
不处不可久,不偷取一世宜也。
(董仲舒论安边之策,欲令汉与匈奴和亲,又取匈奴爱子为质。班固以匈奴桀骜,每有人降汉,辄亦拘留汉使以相报复,安肯以爱子为质?孝文时,妻以汉女,而匈奴屡背约束,昧利不顾,安在其不弃质而失重利也?夫规事建议,不图万事之固,而偷恃一时之事者,未可以经远。”
晁错说汉文帝令人入粟塞下,得以拜爵,得以赎罪,上从之。
荀悦曰:“圣人之政,务其纲纪,明其道义而已。若夫一切之计,必推其公议,度其时宜,不得已而用之,非有大故,弗由之也。”)
知时者,可立以为长。
(范蠡曰:“时不至,不可强生;事不究,不可强成。”
管子曰:“圣人能辅时,不能违时。”
《语》曰:“圣人修备以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