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有定额,有粮无地之民得以脱虎口矣!”(《沧州志》)
    那么这老虎是谁?
    上流社会。
    这些隐身的土地,多为勋戚所占,这是一群有着血盆大口的老虎。他们终于遇到了剋星,这下子都要乖乖纳税了。
    正如张居正事前所料,只要清查,就会有大量隐占土地浮出水面。清丈前全国土地5.1亿亩,清丈查出来隐漏土地2.67亿亩,总数达到7.85亿亩。虽尚不及洪武时期,但亦相当可观。土地总数一多,自然就实现了“民不加赋”而财政吃饱的目的。     聪明人聪明办法,笨人笨办法,历来如此啊!
    到万历九年,清丈大功告成。张居正认为,帝国的家底既然已经摸清,全面改革赋税制度的时机也就成熟了。于是,他下令在全国推广著名的“一条鞭法”(也称“条编法”)。     “一条鞭法”这个概念,现在已和张居正的名字紧紧挂勾,其实这并不是他本人的发明。他的功绩,就在于将其推广到了全国,解决了大明赋税制度上的顽症。     这么大个帝国,全靠税收养着;税收制度要是长了瘤子,帝国肯定要患营养不良症。     大明帝国的赋税,分为田赋与徭役两大部分。田赋制度的改革,在嘉靖时期已经实行,基本趋于合理。现在的问题在于徭役。     作为向国家纳税的一种方式,大明的百姓都要服劳役。以里甲为单位进行摊派。里甲就相当于现在的居民组,110户为一里,下辖十甲,一甲含10户。担任里长的,是其中田多丁多的十户。每年由一名里长率一甲服役。服役又分为正役和杂役两种。正役是替政府催征、解送粮钱,传达法令这类事。杂役是给官府和官员提供服务,包括门子、厨役、膳夫、狱卒、马夫、水手、脚夫等等,无所不包。     这里面的问题在于,由于江南一带征发税粮的任务太繁重,里甲原先的每十年轮一次正役,渐渐变成了每一年轮三役,百姓不堪其苦。杂役方面也有问题,因为是按丁摊派,官绅可以免二丁至三十丁的杂役,这么一来,负担全压到了那些无田而靠劳动力谋生的百姓身上。     有权有势的,可以免税免役;无权无势的,负担反而越背越多。     于是富的就越富,穷的当然也就越穷。     谁说苍天有眼?哪有?     孔圣人只说过一句真理:“苛政猛于虎”!
    在苛政之下,彼为刀俎,此为鱼肉,何来“民为贵”?
    不过,在大明的官员中还是有正直的,并未被“利益”的猪油蒙住了心。从嘉靖初年起,就有人不断对这种“不均”提出抗议。     徐阶执政后,毕竟是老成谋国,知道这问题的利害,便有意改革赋税制度的弊端,他大力支持巡抚庞尚鹏在浙江推广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是个什么东西?好处在哪里?如何就能便民?     简言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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