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民大众的衣食日用。官吏有征发、雇佣人开采黄金珠玉的,要按采集的数量多少与坐赃论罪;对盗窃千石以上的粮食而知情不报的要以与盗窃同罪论处。”]

  荀悦所写的《申鉴》中说:“不怕死的人用治罪来恐吓他,是不会起作用的;不热爱生命的人,无法用做好事来勉励他。执政的必须使人民生活富裕才能稳定人心。”

  必须针对治乱之根源制定方针政策,以顺应民心,方才有效。

  曾与商鞅一同参与秦国变法的尉缭子说:“颁布法令是为使万众一心。

  假如在其出台时不反复审度,出台后又多次更改,那么法令即使颁布了,群众也不相信。所以凡是颁布的法令,即便有所不足,也不要随便更改。这样,人民群众就不会无所适从,三心二意,法令就会得以贯彻执行。”

  战国时的尹文在其所著的《尹文子》一书中说:“父亲给儿子下的命令,有的会照办,有的却不会。比方说命令他:‘赶走尊贵的妻子,卖掉喜爱的小妾。’儿子肯定会照办,因为他想再娶新欢;如果说:‘你不许有怨恨。

  你不许有思想。’这肯定不听。因为这无法做到。由此可知,作为最高决策者,对待法令的颁布一定要慎之又慎。”

  文子说:“治理国家有其最基本的原则,那就是以有利于人民为出发点。

  政治与教化有其最基本的规律,那就以令行禁止为最高原则。”]

  使用官吏,必须选择那些不争权夺利的人,同时要使人民大众各自做他们所擅长的事。

  [荀子说:“察看地势高低,安排播种五谷,读书人不如农民;流通货源,掌握行情,读书人不如商人;搞技术设计,准备器材,读书人不如工匠。至于评价一个人的品行以便恰当地任用他们,量能而安排官职,说话合情合理,做事能抓位要害,这却是读书人的特长。”

  文子说:“对其所承担的职责能胜任的就推荐他,因为这对他来说不会成为负担;能专心致志去做的事就让他去做,因为这对他来说不会成为困难。”]

  明确告诉人民群众死路是什么,这是为了树立国家法律之威严。

  [孔子说:“当权的丧失道义却杀部下,这是不符合礼义规范的。”所以三队大败,不斩将领;有法不依,不能动用刑罚。为什么呢?因为当权者对人民没有进行教育,责任不在民众。蔑视法律而自取灭亡的是盗贼;横征暴敛的是暴君;不预先告戒民众,却责备求全的是民贼。政治制度没有这三种弊端,然后才能实行法治。宣传文明道德来使人民心悦诚服,这样做行不通,那么就树立有德行的人作为榜样来教育人民;如果这样还达不到目的,那就证明世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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