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察”,每六年对全体京官考察一次;“外察”,每三年对外官考察一次。“考满”制度是看你政绩,京察外察是挑你毛病,侧重点不一样。
这一套制度,遇到了歪嘴会如何呢?就是走过场,考语不实,赏罚不公,甚至到期不考的也有。
张居正了解这里边的症结,他说“吏之难,非治民之难也,(而是)事人之难也。非得下之难也,悦上之难也。”看来,官儿也不好做啊——不是治理老百姓难,而是伺候人难;不是物色能干的下属难,而是取悦上级难。
张居正,太了解官员的痛苦了!
乌纱革履夜夜饭局,那是表面光;迎来送往、笑到脸僵,才是全无脊骨反类犬,不如平头老百姓有尊严!
可是,“为人上者又以爱憎喜怒”来评定名次——“说你是,不是也是;说你不是,是也不是”。你有甚办法?谁叫他官大呢!
把大官伺候好了,不管你干得好坏,他都给你下个“称职”的评语,你就算没白朝他笑。
本来明初时规定,官员考语由各衙正官来写,“察其行能,验其勤惰,从公考核明白,开写称职、平常、不称职词语”(《明会典》),但是各衙正官一般谁肯得罪人?你好我好大家好,到后来通通写上“称职”。大明称职的官员,你要是只看考核记录,那是成麻袋的装,但没几件事情是干明白了的。对此,张居正严令,考语必须分出等级,“大家好”就是大家都不怎么样。他还提出了好官坏官的区分标准:“惟以安静宜民者为最。其沿袭旧套,虚心矫饰者,虽浮誉甚隆,亦列下考。”
安民为上,其余免谈。玩花架子工程的,无一例外,都是劣等官员。
张居正要求,考察官员“但当察其事之实否,不必问其曾得罪于何人也”;考核必须依据事实,勿杂以爱憎;“不许偏执成说及出身资格,任意低昂,致枉公论”。得罪了什么大官,不能影响提拔;一般的舆论评价,不能作为依据;出身资格更不能作为标准。由内阁及六科监督部、院,部、院监督各省长官,考察一旦失实,就是“不称职”。你不好好考察别人,我就要考察你。这样一来,哪一层都不敢马虎。
官员分出好坏后,对好的要奖励。根据张居正的建议,从万历二年起,皇帝亲自接见列入“廉能”一类的官员,赐宴并奖励。皇恩浩荡啊,小小官员何尝想过能目睹天颜?因此这是对廉能官员的最大激励。而对“贪酷异常者”,则要移送法司问罪。
即使是勋贵犯法,张居正也敢于来硬的。开国功臣、朱老皇帝的义子沐英的后裔,世袭黔国公,世代镇守云南。当时的黔国公沐朝弼屡次违犯国法,按律应当法办。但一般人顾忌他在云南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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