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重与相衔,帝命以军职尊崇者授之。

  辛未,中书省言:“向御史台劾右丞阿尔尝与阿哈玛特同恶,论罪抵死,幸得原免,不当任以执政。臣谓阿尔得罪之后,能自警省,乞令执政如故。”从之。

  癸酉,诏新除御史陕西行省平章博果密仍为中书平章政事。初,世祖崩时,博果密以中书平章得预顾命;丞相鄂勒哲以其年位在下,深忌之,帝知其故,慰劳之曰:“卿先朝腹心,惟朝夕启沃,匡朕不逮,庶无负先皇帝付托之重。”廷议大事,多采其言。太后亦以博果密先朝旧臣,礼貌甚至。

  河东守臣献嘉禾,博果密语之曰:“汝部内所产尽然耶?惟此数茎耶?”曰:“惟此数茎尔。”博果密曰:“若如此,既无益于民,又何足为瑞!”遂罢遣之。

  西僧为佛事,请释罪人祈福,谓之“秃鲁麻”。豪民犯法者,皆贿赂之以求免。有杀主、杀夫者,西僧请披以帝后御服,乘黄犊出宫门释之,云可得福。博果密曰:“人伦者,王政之本,风化之基,岂可容其乱法如是!”帝责丞相曰:“朕戒汝毋使博果密知,今闻其言,朕甚愧之。”使人谓博果密曰:“卿且休矣,朕今从卿言。”然自是以为故事。有奴告主者,主被诛,诏即以其所居官与之。博果密言:“若此,必大坏天下之风俗,使人情愈薄,无复上下之分矣。”帝悟,为追废前命。

  丞相以下多不合,奏以为陕西行省平章政事。太后闻之,使谓帝曰:“博果密朝廷正人,先皇帝所付托,岂可出之于外耶!”帝复留之。竟以同列多异议,称疾不出。

  甲戌,扎噜噶齐言:“诸王之下,有罪者不闻于朝,辄自决遣。”诏禁治之。

  八月,戊子,初祀社稷,用堂上乐,岁以为常。

  己丑,浚通惠河。

  拨军士屯守淀山湖。

  太湖为浙西巨浸,上受杭、湖诸山之水潴蓄之,分汇为淀山湖,东流于海。世祖末年,江浙行省参政梁温都尔言:“此湖在宋时,委官差军守之,湖旁馀地,不许侵占,常疏其壅塞,以泄水势。今既无人管领,遂为势豪绝水筑堤,绕湖为田,湖狭不足潴蓄,每遇霖潦,泛溢为害。昨本省官蒙古岱等兴言疏治,因受曹总管金而止。张参议、潘应武等相继建言,臣等议此事可行无疑。”世祖曰:“利益美事,举行已晚,其行之。”既而平章特尔格言:“委官相视,计用夫十二万,百日可毕。昨奏军民共役,今民丁数多,不须调军。”世祖曰:“有损有益,咸令均齐,毋自疑惑,其均科之。”至是特尔格言:“太湖、淀山湖,昨尝奏过先帝,差倩民夫二十万,疏决已毕。今诸港日受两潮,渐致沙涨,若不依宋旧例令军屯守,必致坐隳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