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言其弊于朝,由是省民间虚粮二十二万。

  十二月,辛卯,禁诸王、驸马、权势之人增价鬻盐。

  壬辰,定官民车服制度。帝以市人靡丽相尚,僭礼费财,命中书省定其等第;惟蒙古及集赛诸色人不禁,然亦不许服龙凤文。

  己亥,敕中书省定议孔子五十三代孙当袭封衍圣公者以名闻。及元明善为礼部尚书,正孔氏宗法,以宣圣五十四代孙思晦当袭封衍圣公,奏上,帝亲取孔氏谱牒按之,曰:’以嫡应袭封者,思晦也。复奚疑!”特授中议大夫,袭封衍圣公,月俸百缗,加至五百缗。

  庚子,遣官浚扬州、淮安等处运河。

  以翰林学士承旨李孟复为中书平章政事。

  孟宇量弘朗,材略过人,三入中书,民间利害知无不言,引古证今,务归至当;士无贵贱,苟有贤者,不进不止。朝廷赖之。

  乙巳,敕经界诸卫屯田。

  是岁,复以齐履谦为国子司业。

  履谦酌旧制,立升斋积分之法,每季考其学行,以次第升。既升上斋,又必逾再岁始与私试,词理俱优者一分,词平理优者为半分,岁终积至八分者为高等。礼部、集贤岁选六人以贡,三年不通一经者,黜之。帝从其议,自是人人励志,多文学之士。

  特们德尔专政,一日,召刑曹官属问曰:“西僧讼某之罪,何以久弗治?”众莫敢对。刑部侍郎曹伯启从容言曰:“事在赦前。”竟莫能夺其议。宛平尹盗官钱,特们德尔欲并诛守者,伯户执不可,杖遣之。伯启,砀山人也。

  ◎延祐二年

  春,正月,戊午,赈怀孟、卫辉饥。

  丙寅,霖雨坏浑河堤堰,没民田,发卒补之。

  禁民炼铁。

  发卒浚,漷州漕河。

  己巳,置大圣寿万安寺都总管府,秩正三品。

  庚午,立行用库于江阴州。

  敕以江南行台赃罚钞赈恤饥民。

  乙亥,诏遣宣抚使分十二道问民疾苦,黜陟官吏,并给银印。

  特们德尔言:“天下庶务虽统于中书,而旧制省臣亦分领之。请以钱帛、钞法、刑名委平章李孟、左丞阿博哈雅、参政赵世延等领之;其粮储、选法、造作、驿传委平章章律、右丞萧拜珠、参政曹从革等领之。”诏皆如所请。

  禁南人典质妻子商贩为奴。

  御史台言:“比年地震、水旱,民流、盗起,皆风宪顾忌,失于纠察,宰臣燮理有所未至。或近侍蒙蔽,赏罚未当,或狱有冤滥,赋役繁重,以致乖和。宜与老臣共议所由。”诏明言其事当行者以。

  二月,己卯朔,会试进士,命中书平章政事李孟、礼部侍郎张养浩知贡举,吴澄、杨刚中、元明善皆与焉,于是得人为多。进士诣谒,养浩皆不纳,但使人戒之曰:“诸君子但思报效,奚劳谢为!”

  癸巳,太白经天。

  甲午,诏禁民转鬻养子。

  壬寅,辰、沅洞蛮吴干道为寇,敕调兵捕之。

  丙午,太白经天。

  三月,乙卯,廷试进士,赐呼图克岱尔、张起严等五十六人及第、出身。分进士为两榜,蒙古、色目人为右,汉人、南人为在左。第一名从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皆七品,第三甲正八品。

  庚午,帝率诸王、百官奉玉册、玉宝,加上皇太后尊号,蠲天下逋欠税课。

  丁丑,以中书平章事章律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

  章律以妻病,谒告归江南,夺民河渡地。御史杨多尔济劾之,故调外。多尔济正色立朝,帝为改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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