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之。”虞允文曰:“劫盗已不可贷,况军人乎!”

  庚戌,金主诏曰:“应因斡罕被掠女直及诸色人,未经刷放者,官为赎放。隐匿者,以违制论。其年幼不能称说住贯者,从便住。”

  己未,进呈两浙漕臣籴桩积米,帝因宣谕曰;“《洪范》八政,以食为先,而世儒乃不言财谷。邦之有储蓄,如人之有家计,欲不预办,得乎!”

  庚午,帝谓宰执曰:“朕近日无事时过德寿宫,太上颐养愈胜,天颜悦好。朕退,辄喜不自胜。”虞允文曰:“神器之重,得所付托,圣怀无事,自应如此。”

  金主谓宰臣曰:“五品以下,阙员甚多,而难于得人。三品以上,朕则知之,五品以上,不能知也,卿等曾无一言见举者。欲画久安之计,兴百姓之利,而无良辅佐,所行皆寻常事耳,虽日日视朝何益!卿等宜勉思之。”

  九月,壬申朔,帝曰:“江西、湖南旱歉,宜可募兵两路,各且募千人。”梁克家言外路募兵,多惮所费,虞允文曰:“拨截上供亦可。”帝曰:“然。所募之人,发赴三衙恐太远,当与分拨。”允文言:“江西去江、池为近,湖南去鄂渚为近。”帝曰:“可便降指挥,仍与分拨。”

  戊寅,帝谓宰臣曰:“汉高祖初年,专意马上之事;世祖增广郊祀,亦在陇、蜀既平之后。昔人规恢远略,罔不在专,繁文末节,盖未暇问。”梁克家曰:“高帝创业,世祖中兴,今日之事,乃兼守成。祖宗二百年来典礼毕备,当以时举。”帝曰:“典礼何可尽废!抑其浮华而已。自今卿等每事当先务实,稍涉浮文,必议蠲省。”

  壬午,湖北、京西总领兼措置屯田吕游问,言本所管营田、屯田内官兵阙人耕种之处,请依旧顷亩,出榜召百姓依元额承佃,从之。

  癸未,金主猎于横山。

  丁亥,命措置襄阳寨屋,梁克家曰:“将徙荆南之屯否?”帝曰:“欲令移去,如何?”虞允文曰:“荆南之人,岁岁更戍,自此可免道涂往返之劳。然有二不便。”帝曰:“襄阳极边,骤添人马,对境必致惊疑。”允文曰:“此正是一不便。又,自荆南至襄阳,水运千馀里,河道浅狭,难于馈粮,此二不便。以臣愚见,不如先移军马,馀续议之。”帝称善。

  庚寅,金主还都。

  是月,进呈六部长贰岁举改官人,皆是后来许依职司收使,今合依旧法,帝然之。梁克家言在京选人,无外路监司荐举,若六部长贰又不许作职司,必不得改官,帝曰:“旧法既然,当使人从法,不可以法从人也。”虞允文曰:“旧法,京局不以选人为之,故六部长贰不作职司亦可。今皆用选人,后来磨勘不行,必重申请,却须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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