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之君子,相与改弦易辙,戮力王事,庶几失之东偶,收之桑榆。如其见失而不知救,视非而不知革,薰莸同器,驽骥同枥,天下大势,骎骎日趋于危亡之域矣。伯父与璟卿,亲犹父子也,伯父无以少年而忽之,则吾族幸甚,天下生灵幸甚,我社稷幸甚!”

  居无何,璟卿暴卒,相传嵩之致毒云。

  范钟进召试馆职二人,帝思徐霖之忠,亲去其一,易霖名。及试,则曰:“人主无自强之心,大臣有患失之心,故元良未建,凶邪未窜。”擢秘书省正字。钟所以不敢举霖,畏嵩之复出也。

  秋,七月,癸已朔,日有食之。甲午,避殿,减膳,训饬近臣。

  辛丑,以常、润大旱,命有司举行恤政。

  乙巳,出封桩库楮币赈临安细民。

  己酉,诏刘伯正、金渊落职,罢祠,从监察御史刘应起之言也。

  庚戌,进郑清之为少傅。

  乙卯,诏:“徐元杰鸣阳之凤,刘汉弼触邪之豸,天不慭遗,夺我忠臣。汉弼母老,元杰子弱,一贫皆同,朕甚悯之!各赐官田五百亩、新楮五千缗,以见朕怀贤不已之意。”

  蒙古察罕会张柔掠淮西,至扬州而去。

  八月,戊辰,以河南诸郡奏琳等八人,连年在边,战守宣劳,各进一秩,添差淮东、西兵职有差。

  诏求通天文、历学之人。

  丙申,诏申严预借重摧取赢抑配之禁,令监司觉察,毋害吾民。

  九月,癸已朔,诏:“濮斗南更降两宫,文虎、叶贲各降一官,项容孙落职、罢祠。”以右正言郑寀言其附丽权相也。

  己酉,朝献景灵宫。庚戌,朝献太庙。辛亥,大飨于明堂,奉太祖、太宗、宁宗并配。大赦。

  冬,十月,壬午,主管官告院庄同孙进《洪范五事箴》。帝曰:“五事当于敬字上用工夫。”读至《思箴》,帝曰:“五事以思为本。”

  十一月,乙未,郑清之乞归田,诏不许。

  壬寅,诏:“更夺林光谦三秩,徙居衡州;夺袁立孺、宣璧、王至一秩,刘棫、施逢辰、刘附两秩。”以监察御史江万里言其贪职及依凭权门也。

  甲辰,范钟请老,不许。

  以礼部尚书陈韡为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

  十二月,壬戌朔,以祈雪,诏大理寺、三衙、临安府、两浙州军并建康府,系囚杖以下释之。

  丙寅,诏:“昨据太史奏,来岁元旦,日有食之。方岁序之更端,值太阳之交蚀,凛然谴告,震于朕心。尝观祖宗盛时,或有此异,上下之间,益相儆惧。今宜讲求实政,凡可以销弭灾异者,次第行之,毋为具文,以称朕祗畏天戒之意。”

  戊寅,诏:“太史奏,来岁正旦,太阳当食,皇天示儆,避正殿,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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