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处罚,不杀宋金的家人,蒙受不杀而活下来的人很多。高柔被任命为颍川太守,后又回到洛阳任法曹掾。此时设置了校事官卢洪、赵达等人,秉命窥察群臣微小过失,高柔规谏曹操说:“任命官员,分配职守,让他们各自有主管的事务。如今设置校事,这不是上面领导对下面的官员不信任的作法吗?而且赵达等人屡屡以自己的爱憎擅自作威作福,应该检验惩治他们。”曹操说:“你对赵达等人的了解恐怕还不如我。要能够侦视揭发而且辨别众官所做的事情,派贤人君子去承担这项工作,那就不可能做到。过去叔孙通任用很多盗贼,是很有道理的。”赵达等人后来贪求财利的事情被发觉,曹操杀了他们向高柔道歉。魏文帝曹丕登基后,任命高柔为治书侍御史,赐给关内侯的爵位,又转职加授治书执法。民间屡屡有诽谤的谣言,文帝非常痛恨,一有传谣言的人就杀,奖赏告发的人,高柔上疏说:“如今传谣言的就杀,告发的就奖赏,这既使有过失错误的人没有改正自新的机会,又将使凶残狡诈之徒诬陷欺骗的恶习逐渐地滋长,实在不是用来消除奸伪、减少诉讼的治国之道。过去周公作诰命,称颂殷代有功德,全然不顾小人的怨言。

  在汉代时,太宗刘盈也废除了制裁诽谤谣言的法令。我认为应废除制裁诽谤谣言、奖赏告发的法令,以隆盛上天养育万物的仁德。”文帝没有马上听从,而相互诬告的人越来越多。文帝于是下诏书命令说:“有敢于告发别人诽谤的人,以他告发人的罪名给他治罪。”于是,诬告的现象就消除了。校事刘慈等人,在黄初年间最初的几年中,检举了官吏民众中邪恶不正有罪行的人以万计,高柔都请求分清虚实再进行惩罚,其中犯法不重的人,不过罚款而已。

  黄初四年(223),高柔升迁为廷尉。魏国初建时,三公没有什么事务,又很少处理朝政。高柔上疏说:“天地因为四季而有收获,国家元首因为有大臣辅助而振兴政治;成汤倚仗伊尹的辅佐,周文王、周武王依靠周公、姜子牙的力量,到了汉初,萧何、曹参两人一起以国家元勋的身份相继成为高祖、惠帝倚重的相国,这都是明王圣主在上任用贤臣,在下尽力辅助的事例。如今三公都是国家的栋梁,为民众所仰慕,而今却被置之一边,不让他们执掌国政,各自安闲地保养高尚的志节,很少有进言献策的,这实在不是朝廷崇奉任用大臣的思想,也不是大臣辅佐人君,尽职尽责的办法。古时候国家有疑难问题,官员们总是按一定秩序,在一处讨论解决。今后,朝廷中有什么疑难问题以及刑罚大事,应该经常咨询探问三公。三公在每月的初一、十五上朝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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