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淮立进取规模,惟务偷安,二也。所引用非贪鄙俗士即其亲旧,三也。民诉讼有再至者辄罪之,四也。赃吏吕应问、韩禧皆满数万,颐浩既受女谒,遂令移狱,欲罪元按官司,五也。台谏论事不合己意,则怒形于色,六也。近两将不协,几至交兵,不能辨曲直以申国威,而姑息之,七也。其心腹最喜者擢置台属,使采台中议论,八也。近者地震,抑而不奏,及降诏求言,又不引去,九也。每会亲党夜饮,男女杂坐,比言者论罢都漕司,遽托病乞出,十也。陛下未欲遽罢颐浩者,岂非以其有复辟之功乎?臣谓功出众人,非一颐浩之力。纵使有功,宰相代天理物,张九龄所谓不以赏功者也。”疏入,因改命。

  庚辰,神武副军都统制岳飞自江州来朝,赐金带、器甲。飞养子云,年尚少,帝亦以战袍戎器赐之。

  辛酉,川陕宣抚司统领官吴胜,败伪齐兵于黄堆寨。

  初,陕西同统制军马杨政率诸军深入至清水县,命胜与统领官杨从仪、程俊等率忠义人进讨。伪泾原第八将严千,以甲军千人,骑五百,筑莲花城,胜急击攻之。翼日,第十将宋师闵复以骑二千来援,胜等追杀无遗,获所部将十馀人,师闵仅以身免。胜还至腊家城,复与敌遇,步将从义郎彭扆战死。准备将、承信郎贺吉,为贼所获,曰:“吾不死于敌手。”遂自杀。是役也,将士死者百二十有三人,皆赠官,录其子。

  丙寅,诏:“自今执政许留身奏事,如宰臣例。”

  端明殿学士、江南西路安抚大使兼知洪州赵鼎为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中卫大夫、武安军承宣使、神武副军都统制岳飞落阶官,为镇南军承宣使、江西沿江制置使,戍江州。飞言:“本路兵久不训习,乞留五千人屯洪州,二千人屯虔州、南安,馀军并随军训习。”诏飞、鼎同议。

  先是飞在洪州,与江南兵马钤辖赵秉渊饮,大醉,击秉渊几死,帅臣李回奏劾之。及是帝戒飞止酒,飞遂不饮。

  始,统制官傅选屯江州,李山知蕲州,皆受回节度。飞受命,奏乞选、山皆为本司统制,于是飞始能成军。江东宣抚使刘光世与秉渊素厚,奏秉渊还建康以避之。

  时飞军月费钱十二万二千馀缗,米万四千五百馀斛,诏漕臣曾纡津致钱粮,为军中五月之费,而鼎督趣之。回与飞不协,至鼎,推诚待之,飞亦心服。

  信安郡王孟忠厚上昭慈圣献皇后改谥册于温州太庙,不改题神主。

  戊辰,帝谓辅臣曰:“议者多言诸大将不宜益兵。汉高祖定天下,诸将兵至十数万,未尝以为疑,故能成功。今刘光世、韩世忠兵才各五万,张俊不满三万,议者已患其多,此不知时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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