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因谓辅臣曰:“昨令视四郊,而麦已损腐,民何望焉!此必政事未当天心也。古者大辟,外州三覆奏,京师五覆奏,盖重人命如此。其戒有司,审狱议罪,毋或枉滥。”又曰:“赦不欲数,然舍是无以召和气。”夏,四月,庚寅,赦天下,免河北被水民赋租。京师自三月朔雨不止,前赦一夕而霁。

  辛卯,南平王李公蕴卒。其子德政遣人来告,以为交趾郡王。

  五月,己未朔,诏礼部贡举。

  庚午,上封者言:“近边内地州郡,多是儒臣知州,边事武略,安肯留意!欲望自今选有武勇谋略内殿崇班以上三二十人,于河北、河东、陕西及西川、广南,不以远近,但路居冲要处充知州,得替日,具本处民间利害或边事十件奏闻。或朝廷要人驱使,询之于朝,则曰某人曾在某处,知某处事宜,则是先试之以近边之事,后委之以临边之任,或为州郡之防,或为偏裨之将,不乏人矣。”枢密院请令武臣閤门祗候以上知州军,代还日,分件言事。

  辽主清暑永安山。

  六月,戊子朔,辽以长沙郡王色嘉努为广德军节度使,乐安郡王遂格为匡义军节度使,中山郡王查噶为保定军节度使,进封潞王。

  壬辰,置益、梓、广南路转运判官,与转运使分部案巡,位诸州同判上;别给印,分巡即用之;仍诏磨勘及一年者迁一官。议者以为自罢诸路提点刑狱,而益、梓、广南止一转运使,不能周知民事故也。

  丁未,大雷雨,玉清昭应宫灾。宫凡三千六百十一楹,独长生崇寿殿存。翼日,太后对辅臣泣曰:“先帝力成此宫,一夕延燔殆尽,犹幸一二小殿存尔。”枢密副使范雍,度太后有再兴葺意,乃抗言曰:“不若燔之尽也!”太后诘其故,雍曰:“先朝以此竭天下之力,遽为灰烬,非出人意。如因其所存,又将葺之,则民不堪命,非所以祗天戒也。”宰相王曾、吕夷简亦助雍言,夷简又推《洪范》灾异以谏,太后默然。

  太庙斋郎苏舜钦,诣登闻鼓院上疏曰:“今岁自春徂夏,霖雨阴晦,未尝少止,农田被灾者几于十九,臣以为任用失人,赏罚弗中之所召也。而大臣归咎于刑狱之滥,肆赦天下以为禳救,是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抵罪,而欲以合天意也。古者断决滞狱以平水旱,不闻用赦。故赦下之后,阴霾及今。前志曰:‘积阴生阳,阳生则灾见焉。’乘夏之气,发泄于玉清宫,震雨杂下,烈焰四起,楼观万叠,数刻而尽,非慢于火备,乃天之垂戒也。陛下当降服减膳,避正寝,责躬罪己,下哀痛之诏,罢非业之作,拯失职之民,庶几可变灾为祐。浃日之间,未闻为此,而将计工役以图修复。都下之人,闻者骇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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