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以求大官,吾不为也。”阿哈玛特怒,出为澧州安抚使,累迁御史中丞,行御史台事。阿哈玛特恐其子呼逊为江淮右丞,不为所容,改陕西按察使。未行,阿哈玛特死,召拜参政。呼逊被逮,敕廷臣杂问,呼逊历指宰执曰:“汝曾受我家钱,何得问我?”雄飞曰:“我曾受否?”曰:“公独无。”雄飞曰:“如是,则我当问汝矣。”遂伏辜。

  六月,已丑朔,日有食之。

  甲午,阿哈玛特滥设官府二百四所,诏存者三十三,馀皆罢。又,江南宣慰司十五道,内四道已立行中书省,罢之。

  丙申,发射士百人卫丞相,它人不得援例。

  戊戌,以占城既服复叛,发兵讨之。初,朝廷遣索多就占城国立省抚治,王子补的负固弗率,凡使臣经其国者皆执之。帝怒,决意进讨,发淮、浙、福建、湖广军五千、海船百艘、战船二百五十,命索多将之以行。

  乙酉,以阿哈玛特居第赐和尔果斯。

  帝以所籍入权臣家妇赐后卫亲军指挥伊喇元臣,元臣辞曰:“臣家世清索,不敢自污。”帝嘉叹不已。元臣,霸州元师尼尔之孙也。

  丁巳,征亦奚不薛,尽平其地,立三路达噜噶齐,留军镇守,命塔喇海总之。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