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如已前。若是资序已到,其人不足以当监司、郡守,则监司且作郡守,郡守且作通判,亦何害!”

  淮等因问兴居,帝曰:“朕寻常饮食亦不敢过。”淮等曰:“《易》于《颐卦》称谨言语,节饮食。”帝曰:“观颐,观其所养也。”

  壬申,吉州乞将旱伤最重太和、吉水、庐陵县见欠夏税,并与蠲放,从之。

  癸酉,金主以东平尹乌库哩思列怨望,杀之。

  丙子,殿中侍御史陈贾言:“财计之入,率费于养兵,然所得常不能赡给;而自将佐等而上之,则有至数十倍之多。姑取殿、步两司言之,殿司额外,自统制而至准备将,凡一百二十员,而数内护圣步军全添统制三员,步司额外,自统制而至准备将,亦一十八员;两司岁支,除逐官本身请俸外,供给茶汤犹不下一千万缗。养军之须,固已不訾,而额外重费,又复如此,无惑乎财计之不裕也。且以增创额外,谓可储养将材耶?然诸将或有阙员,未见取之于此;若谓其人不足以备采择,则高廪厚俸,自不宜轻以与之。请轸虑国计,责实政,将内外额名色一切住差;其在冗食之人,宜赐甄别。如有可备军官之选,则存留以俟正官有阙日补之;或其人不任使令,亦请随宜沙汰,勿使浑杂,无补国事。”从之。

  丁丑,金主如春水。

  三月,乙酉,进封皇孙扩为平阳郡王。

  辛卯,禁习渤海乐。

  是春,诏制举免出注疏。

  夏,四月,丙辰,侍读萧燧言:“广西最远,其民最贫。在法,民年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官司按籍计年,将进丁或入老疾应免课役者,县役亲观颜状注籍,知、通案丁簿,考岁数,收附销落,法非不善。奈并海诸郡,以身丁钱为巧取之资,有收附而无销落。输纳之际,邀求亡艺,钱则倍收剩利,米则多量加耗。一户计丁若干,每丁必使之折为一钞,一钞之内,有钞纸钱,息本钱,糜费公库钱,是以其民苦之,百计避免,或改作女户,或徙居异乡,或舍农而为工匠,或泛海而逐商贩,曾不得安其业。请令帅臣、监司措置行下,从收附销落之制,革违法过取之害。如或仍前科扰,即令按劾。”从之。

  己未,金主仍至上京。

  右丞相乌库哩思忠曰:“銮舆驻此已阅岁,仓储日少,市买渐贵,禁卫暨诸局署多逃者,有司捕置诸法,恐伤陛下仁爱。”金主纳之。

  辛未,右正言蒋继周言:“南库拨付户部,于今二年,而南库之名尚存,官吏如故。请今户部将南库废并,其官吏并从省罢。案太宗分左藏北库为内库,并以讲武殿后封桩库属焉,又改封桩库为景福内库。近年南库分为上、下,寻并上库入封桩库。今所存南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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