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始交,诸部散去。辽主遣特里衮耶律洪古、林牙耶律华格将兵讨之。洪古,华格之弟也。辽主尝刺臂血与洪古盟为友,礼遇尤异,及讨准布有功,拜南府宰相,改上京留守。
九月,乙卯,诏孙奭、冯元举京朝官通经术者。
庚申,诏礼部贡院,诸科通《三经》者荐擢之。
录周世宗从孙柴元亨为三班奉职。
辛未,废襄、唐二州营田务,以田赋民,每顷输税五分。
壬申,命翰林学士夏竦、蔡齐、知制诰程琳等重删定《编敕》。帝问辅臣曰:“或谓先朝诏令不可轻改,信然乎?”王曾曰:“此憸人惑上之言也。咸平中,删太宗朝诏令,十存一二。盖去其繁密之文以便于民,何为不可!今有司但详其本末,又须臣等审究利害,一一奏禀,然后施行。”帝然之。
是月,辽主驻辽河。
冬,十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丙子,哈斯罕诸部长朝于辽。未几,哈斯罕部乞建旗鼓,辽主从之。
辛卯,淮南转运司言楚州北神堰、真州江口堰修水闸成。
初,堰度舟,岁多坏,而监真州排岸浔阳陶鉴、监楚州税元城王乙,并谓置水闸堰旁,以时启闭。及成,漕舟果便,岁省堰卒十馀万。乃诏发运司,它可为闸处,令规画以闻。鉴、乙并优迁。
先是孙奭、冯元共荐大理寺丞安丘杨安国为国子监直讲,于是并召安国父衮州州学讲书光辅入见。帝令说《尚书》,光辅曰:“尧、舜之事,远而未易行,臣愿讲《天逸》一篇。”时年七十馀矣,而论说明畅。帝欲留为学官,光辅固辞。十一月,乙卯,以光辅为国子监丞,遣还。
辽萧惠为招讨使累年,屡遭侵掠,士马疲困。十一月,有小校诉其三罪,辽主命案之,旋降惠为南京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
十二月,丁丑,恤畿内饥。
辛巳,辽主诏北面诸部廉察州县之官,不治者罢之。又诏:“大小职官,有贪暴残民者立罢,终身不录;其不能廉直,虽处重任,亦代之;清勤者,虽卑位,亦当荐拔。”
辽自萧哈绰、萧朴相继为枢密使,专尚吏才,好自听讼,时人转相效习,风俗日衰。辽主下诏曰:“朕以国家以南、北二院分治契丹、汉人,盖欲去贪枉,除烦扰也。若贵贱异等,则怨必生。夫小民犯罪,必不能动有司以达于朝,惟内族、贵戚,各恃恩行贿以图苟免,如是则法废矣。自今贵戚以事被告,不以事之大小,并令所在官吏案问,具申北、南院覆问,得实以闻;其不按辄申及受请托为奏言者,以本犯人罪罪之。”
丁亥,帝白太后,欲元日先上太后寿乃受朝,太后不可。王曾奏曰:“陛下以孝奉母仪,太后以谦全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