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旁支改袭(过继),于是除其封国。这个“辽王”的封号就给取消了。辽府诸宗,都改由楚王管辖,不知后来过得是否惬意。自此,这一家的一切,都被称为“废辽”了。
由这里又引出一段公案,迄今还争纷不休。即是,张居正死后,辽府次妃(小老婆)王氏委托言官代为讼冤,称张居正侵夺(收购)了废辽王府,“金宝万计,悉入居正府”。
这可是骇人听闻!
于是,张居正因羡慕辽府的壮丽,而构陷辽王,就成了一条千夫所指的罪状。同时,也构成了张居正死后风波中的一个大浪头。
百年公案,诉讼纷纭。真相究竟如何?
那座辽王府,确是江陵最为壮丽的一座府邸。府中湖山掩映,长堤翠柳。居正小时候就在这里玩耍过,估计印象很深。如今堂皇辽府归了张家,宿仇又得报,自然是快意无比!
还有人说,因为张居正嫉恨洪朝选不肯诬告辽王造反,所以后来他当了首辅后,于万历八年吩咐福建巡抚劳堪,将洪朝选构陷下狱。洪不屈,绝食三日而死。
孰真孰伪,谁能告诉我?
直到后世,张居正究竟是否谋夺了辽府?收购辽王府的钱又从哪里来?甚至最根本的一个问题——张居正是否参与了扳倒辽王?仍是众说不一。对其他的,本文留待以后再表,这里我仅分析一下,张居正究竟有没有可能告了这置辽王于死地的一状。这一点,对我们了解张居正的政治品格及谋略特色,有很大关系。
且不谈动机问题,仅仅张居正“构陷辽王”这件事是否发生过,到现在还有争论,争论的原因是“证据不足”。
今人有三种说法,一种是理直气壮地承认,认为张居正此举乃冒着风险惩治了豪强。比如刘志琴先生的文章《张居正改革的成败》称:“江陵辽王作恶乡里,鱼肉百姓一案,地方官畏惧辽王府的势力,对辽王的罪行,不敢如实上报,张居正断然处治了失职的官员,甘冒‘谋产害友’的骂名,废去辽王,惩办了江陵一霸。”
从这一段话中,我们似乎感受到了一种非常熟悉的逻辑方法。问题归纳得很明了,因果关系也很简洁,但是,距离事实太远,有太浓厚的“官样”气息。我们要是这样来研究问题或者做工作,难免有人会怨声载道。
首先所述与事实不符,地方官在当时已经不怕他一个正在被调查的亲王了,准备落井下石,搞死他。其次,事情已经如实上报,谁也没有胆量隐瞒造反的事,而恰恰“造反”才是不实的。再次,张居正也没有断然处置某人,洪朝选的被下狱是在12年之后;他更没有权力废去辽王,即使是参与了“废辽”,也是用了一些办法才达到目的。
第二种说法,是断定张居正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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