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宗为不迁主,遣官告于太庙。

  左司谏商水姚仲孙言:“伏闻议者欲改制雅乐,谓旧律太高,裁之就下。然或制之未得其精,损之必差其度。臣闻其所为,率多诡异。至如炼白石以为磬,范中金以作钟,又欲以三神、五灵、二十四孝为乐器之饰,臣虽愚昧,窃有所疑。望特诏罢之,止用旧乐。”帝欲究李照术之是非,故不听。

  先是太常钟磬每十六枚为一佺,而四清声相承不击。乙丑,李照言:“十二律声已备,馀四清声乃郑、卫之乐,请于编县止留十二中声,去四清磬钟,则哀思邪僻之声无由而起也。”冯元等驳之曰:“前圣制乐,取法非一,故有十三管之和,十九管之巢,三十六簧之竽,二十五弦之瑟,十三弦之筝,九弦、七弦之琴,十六枚之钟磬,各自取义,宁有一于律吕,专为十二之数也!钟磬八音之首,丝竹以下受而为均,故圣人尤所用心焉。《春秋》号乐,总言金奏,《诗·颂》称美,实依磬声,此二器非可轻改。且圣人既以十二律各配一钟,又设四清声以附正声之次,原其意盖为夷则至应钟四宫而设也。夫五音,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不相陵谓之正,迭相陵谓之慢,百王所不易也。声之重大者为尊,轻清者为卑,卑者不可加于尊,古今之所同也。故别声之尊卑者,事与物不与焉。何则?事为君治,物为君用,不能尊于君故也。惟君、臣、民三者则自有上下之分,不得相越。故四清声之设,正为臣、民相避,以为尊卑也。今若止用十二钟,旋相考击,至夷则以下四管为宫之时,臣民相越,上下交戾,则陵犯之音作矣,此其不可者也。其钟磬十六,皆本周、汉诸儒之说及唐家典法所载,欲损为十二,惟照独见。臣以为如旧制便。”帝令权用十二枚为一格,且诏曰:“俟有知音者,能考四钟,协调清浊,有司别议以闻。”

  丁卯,出内藏库䌷绢百万,下三司市籴军储。

  己巳,以都官员外郎曹修睦为侍御史。修睦,修古弟,用中丞杜衍荐也。

  辛未,御崇政殿,召辅臣观新乐。

  秋,七月,壬午朔,辽主猎于黑岭。因过祖州白马山,见齐天后坟冢荒秽,又无影堂及洒扫人户,恻然而泣,左右皆沾涕。遂诏上京留守耶律赞宁、盐铁使郎元化等于祖州陵园内选地改葬,其影堂廓库并同宣献太后园陵。

  辽枢密使萧朴进封魏王,旋卒,赠齐王。

  甲申,诏特赐寇准谥曰忠愍。

  戊戌,群臣请上尊号曰景祐体天法道钦文聪武圣仁孝德;表五上,从之。

  庚子,侍御史曹修睦言:“李照所改历代乐,颇为迂诞,而其费甚广;请付有司案劾。”帝以照所作钟磬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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