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更何况我们小如一叶扁舟的企业。
再说社会活动,这可以说是我的强项。因为我与人为善,乐于并长于助人为乐,敢于负责,加上从小锻炼的组织、协调能力,使我在这个领域里可说是长袖善舞。
虽然在外人眼里,我已经是作得不错了,但我仍对自己不十分满意。因为作这一切都并非是我天性,也并非是我蓄意为之,从文学人的本质讲,我还是崇尚独居、清静、一切随其自然。
比如说“海南爱乐女子合唱团”,当初我是坚决不干的,但一当组建,我就感到像是穿上了“红舞鞋”,再也脱不下来。我多少次或试探或坚决地想脱下这双“红舞鞋”,但试的结果不光是脚疼(鞋已嵌入骨里),连累得心也苦不堪言,不仅自己痛,居然牵累许多人都和我一样疼痛不已。
于是只好这样一年一年过下来。
其实我天性并不是一个贪图荣华,喜欢热闹的人,只要不是我唱主角的场合,我一定会偏安一隅,便是每次合唱团获奖,“横渡”颁奖,我都不曾主动站在台前。可我也不是基督徒式的“他人至上”的彻底奉献主义者,能够心甘情愿、无怨无悔地去作任何一件公益事业,于是我经常在“取”与“舍”,“他人”与“自我”之间异常痛苦不安。
我认为一个公众人物、社会活动家应该是能对自己从事的工作安之如素,从中感到甘之如饴,并视这种工作为一生的目标和追求的人。但我不是,故我以为,作为一个社会活动家,我不算成功。
剩下的便是只有文学了。
文学是我这一生做得最心甘情愿、最无怨无悔的一件事。
从小到现在,我最大的爱好仍然是阅读,最高的享受仍莫过于夜深人静、雨打芭蕉声中手捧一本好书。从过去到现在,除了我自认必须完成的本职工作以外,干任何一件事都会让我心浮气躁。作为一个女人我不去闲聊,很少逛街,鲜进美容院,觉得是在浪费时间,谋害生命。只有一件事可以让我觉得心静如水、心安理得,那就是坐在书案前,拿起笔来。
我认为:写作是我终身的情人,是生命的别一种存在形式。
我发表过的作品不多,因为我从不刻意去为发表用心,甚至我从不认为写是为了发表。我写就是因为我认为书写和每天吃饭、睡觉是一类事情,那是每天非完成不可的。我每天写日记,二十多年来现有日记几百万字,发表过和没有发表过的作品近百万字。我发表的作品不多,在文坛也没有什么太大影响,我自认称不上是作家,但我的作品却能打动人,我有许多因文而结识的朋友,有许多因文而发生的轶事。
(以下邢增仪眉飞色舞给我讲了她与文学的故事,只有到这时,她有眉头才舒展开来。)
最早有以文会友可以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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