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丑,北使召守忠等辞行,置酒垂拱殿。时在上辛祈谷致斋之内,礼官援治平故事请用乐,从之。自是以为例。

  戊戌,金太师、领三省事、都元帅宗贤罢。以领行台尚书省事勖为太师、领三省事,以同判大宗正事充为尚书左丞相,亮兼元帅。

  亮生日,金主使近侍大兴国赐物,皇后亦有所附赐,金主知之,不悦,杖兴国百,追还其赐物。亮由此愈不自安。充,宗干长子也,寻薨。

  丙午,金以右丞相亮为左丞相,以判大宗正事宗本为尚书右丞相,以左副元帅宗敏为都元帅,以南京留守宗贤为左副元帅兼西京留守。己酉,宗贤复为太保、领三省事。

  二月,甲寅,金以会宁牧唐古辨复为尚书左丞,以尚书左丞禀为行台平章政事。

  甲子,复置雷州遂溪县。

  庚辰,帝谓辅臣曰:“每岁市马,悉付镇江王胜军而未见孳生之数。宜分送诸军,仍立赏罚。”于是岁发川马二百匹进御,而以四千匹付江上诸军,镇江、建康、荆、鄂军七百五十,江、池军各五百,又以秦马三千五百付三衙,殿前司千五百,马、步各千。自是岁为定例。

  三月,癸未朔,日有食之,阴云不见。帝不视事,百官守职,过时乃罢。

  甲申,诏:“皇太后庆寿,亲属各进官一等,慈宁殿官推恩有差。”

  庚子,帝谕大臣曰:“淮甸久平,宜加经理。民复业者,令守令多方恤之,使尽力田亩,数年后方可起税。”

  辛丑,金以尚书右丞相宗本兼中书令,以左丞相亮为太保、领三省事。

  亮益求名誉,引用势望子孙,结其欢心,金主不悟。

  甲辰,诏责授濠州团练副使、复州安置郑刚中,许用议减,特免禁锢,移封州安置。

  初,秦桧怒刚中不已,捕其子右承务郎良嗣,与将吏宾客即江州同系,遣大理寺丞汤允恭、太府寺丞宋仲堪往鞫其事,掠治无全肤。狱成,刚中坐任四川宣抚副使日,被旨收捉过界偷马盗贼,全不遵奉,凡事干边界,常是怀奸异议,阴与见罪籍人符合交通,沮害国事;又,辄违朝命,出卖度牒,收钱五十五万馀缗;又,专辄起置钱监铸钱,擅便支使;及违法请过供给厨食等钱一万三千馀缗入己;刚中欲并都转运司入宣司,遂将钱物赠移士人,令赴行在上书开陈,既并运司,违法私使过钱十二万馀缗;及有诏置总领钱粮官,刚中不喜,豫作缘故,收桩隐匿,计四千馀万缗;又欲归怨朝廷,乃说谕统兵官,令为总领,尽数交并钱物,无可送遗;及被旨令赴行在,乃忿怒迁延,收匿札子,不即起发,多带官物,在路妄用;法当死,特有是命。良嗣贷死,送柳州。右朝请郎张汉之,尝主管宣抚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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