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命之。

  璘尝自著书,号《兵要大略》,谓:“金人有四长,我有四短,当反我之短以制彼之长。盖彼之所长,曰骑兵,曰坚忍,曰甲重,曰弓矢。吾当集蕃、汉所长而用之,故以分队制其骑兵,以番休迭战制其坚忍,制其甲重以劲弓强弩,制其弓矢则以远克近,以强制弱。”其说甚备。至于陈法,有图而无书焉。

  辛丑,沈该等言安南人欲买捻金线缎,此服华侈,非所以示四方,帝曰:“华侈之服,如销金之类,不可不禁。近时金绝少,由小人贪利,销而为泥,甚可惜。天下产金处极难得,计其所出不足以供毁之费。虽屡降指挥,而奢侈之风终未能绝,须申严行之。”

  乙巳,翰林学士陈诚之兼侍读、同知枢密院事。

  癸丑,御史中丞汤鹏举兼侍读、权尚书兵部侍郎。

  甲子,汤鹏举言:“西清次对,超躐禁从,所以褒有德而显有功也。敷文阁直学士秦埙,敷文阁待制秦堪,敷文阁待制吴益,皆以庸琐之才,恃亲昵之势,可谓无功无德者也,其可直西清而充次对乎?请镌褫职名,示天下以至公之道。”诏:“鹏举所论,甚协公议。然朕以秦桧辅佐之久,又临奠之日,面谕桧妻,许保全其家。今若遽夺诸孙与婿职名,不惟使朕食言,而于功臣伤恩甚矣!可令中外知朕此意,今后不得更有论列。”

  冬,十月,己巳朔,右朝议大夫、知明州王俣试尚书户部侍郎。

  丙子,拱卫大夫、忠州防御使、两浙西路兵马钤辖邵宏渊为殿前司前军统制。

  乙酉,金葬始祖以下十帝于大房山。

  丁酉,诏:“前特进张浚,依旧永州居住,俟服阕取旨。”

  先是浚奉母丧归葬于蜀,行至江陵,会以星变求直言。浚虑金数年间决求衅用兵,而吾方溺于宴安,谓金可信,荡然莫之为备;沈该、万俟禼居相位,尤不厌天下望,朝廷益轻,虽在苫塊,不得不为帝终言之。乃复奏曰:“向者讲和之事,陛下以太母为重尔。幸而徽宗梓宫亟还,此和之权也。不幸用事之臣,肆意利欲,乃欲翦除忠良,以听命于敌而阴蓄其邪心,故身死之日,天下相庆,盖恶之如此。方奸雄之人,拳于富贵,分别党与,布在要郡,聚敛珍货,独厚私室,皆为身谋而不为陛下谋也。坐失事机二十馀年,有识痛心。失贤才不用,政事不修,形势不立,而专欲受命于敌,适足启轻侮之心而正坠其计中。臣愿陛下深思大计,复人心,张国势,立政事,以观机会,未绝其和,而遣一介之使与之分别曲直逆顺之理,事必有成。”

  万俟禼、汤思退见之,大怒,以为金未有衅,而浚所奏乃若祸在年岁间者。汤鹏举即奏:“浚身在草上,名系罪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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