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与民者,必以实。召募水手,当从其所欲。俟民气稍苏,我力粗备,三二年后,东征未晚也。”帝以为不切,曰:“尔之所言如射然,挽弓虽可观,发矢则非是矣。”

  彧又言:“昨中书奉旨,差官度量大都州县地亩,本以革权势兼并之弊,欲其明白,不得不于军民诸色人户通行核实。又因取勘畜牧数目,初意本非扰民,而近者浮言胥动,恐失农时。”又言:“各路每岁选取室女,宜罢。宋文思院小口斛出入官粮,无所容隐,宜颁行。”皆从之。

  丁卯,巴约特等伐船材于烈埚、都山、乾山,凡十四万二千有奇,起诸军贴户年及丁者五千人、民夫三千人运之。

  命右丞栋哩特穆尔及万户三十万人,蒙古军习舟师者二千人,特默齐万人,习水战者五百人,征日本。

  壬午,改广东提刑按察司为海北广东道,广西按察司为广西海北道,福建按察司为福建闽海道,巩昌按察司为河西陇北道。

  二月,辛丑,定军官选法及官吏赃罪法。

  癸丑,谕中书省:“大事奏闻,小事便宜行之,毋致稽缓。”

  三月,己未,御史台言:“平滦造船,五台山造寺伐木,及南城建新寺,凡役四万人,请罢之。”诏:“伐木、建寺即罢之,造船一事,其与省臣议。前后卫军自愿征日本者,命选留五卫汉军千馀,其新附军令悉行。”

  乙丑,命乌努呼鲁岱往扬州录囚,其江北重囚,谪征日本。

  立云南按察司,照刷行省文卷。

  罢淮安等处淘金官,惟计户取金。

  丙寅,帝如上都。

  丁卯,增置蒙古监察御史六员。

  癸酉,广东新会县林桂方、赵良钤等聚众,伪号罗平国,称延康年号。官军擒之,伏诛,馀党悉平。

  壬午,罢福建宣慰司,复立行中书省于漳州。

  夏,四月,庚寅,以侍卫亲军二万人助征日本。

  壬辰,阿塔哈求军习官舟楫者同征日本,命元帅张林、招讨张宣、总管硃清等行,以高丽王就领行省规画日本事宜。

  甲午,禁近侍为人求官,紊乱选法。

  申严酒禁,有私造者,财产、女子没官,犯人配役。申私盐之禁,许按察司纠察盐司。

  五月,乙未,免五卫军征日本,发万人赴上都,纵平滦造船军归耕,拨大都见管军代役。

  占城行省右丞索多,率战船千艘出广州,浮海伐占城。占城迎战,兵号二十万,索多率敢死士击之,斩首并溺死者五万馀人,又败之于大浪湖,斩首六万级,占城降。索多造木为城,辟田以耕,伐乌里、越里诸小夷,皆下之,积谷十五万以给军。

  六月,戊子,以征日本,民间骚动,盗贼窃发,呼图特穆尔、蒙古岱乞益兵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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