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非缪公也,与术意而相违矣。

  庞扪是子不孝,子思不言,缪公贵之。韩子非之,以为明君求善而赏之,求奸而诛之。夫不孝之人,下愚之才也。下愚无礼,顺情从欲,与鸟兽同,谓之恶,可也,谓奸,非也。奸人外善内恶,色厉内荏,作为操止象类贤行,以取升进,容媚於上,安肯作不孝、著身为恶,以取弃殉之咎乎?庞扪是子可谓不孝,不可谓奸。韩子谓之奸,失奸之实矣。

  韩子曰:“布帛寻常,庸人不择;烁金百镒,盗跖不搏。”以此言之,法明,民不敢犯也。设明法於邦,有盗贼之心,不敢犯矣;不测之者,不敢发矣。奸心藏於胸中,不敢以犯罪法,罪法恐之也。明法恐之,则不须考奸求邪於下矣。使法峻,民无奸者;使法不峻,民多为奸。而不言明王之严刑峻法,而云求奸而诛之。言求奸,是法不峻,民或犯之也。世不专意於明法,而专心求奸。韩子之言,与法相违。

  人之释沟渠也,知者必溺身。不塞沟渠而缮船楫者,知水之性不可阏,其势必溺人也。臣子之性欲奸君父,犹水之性溺人也。不教所以防奸,而非其不闻知,是犹不备水之具,而徒欲早知水之溺人也。溺於水,不责水而咎己者,己失防备也。然则人君劫於臣,己失法也。备溺不阏水源,防劫不求臣奸,韩子所宜用教己也。水之性胜火,如裹之以釜,水煎而不得胜,必矣。夫君犹火也,臣犹水也,法度釜也。火不求水之奸,君亦不宜求臣之罪也。


译文

  韩非的政治主张,是明确法令尊重功绩。即使是贤人,对国家没有好处也不能给予赏赐;即使不是贤人,只要他对国家治理没有害处也不能施予惩罚。讲求功绩注重赏赐,使用刑惩。所以他评论儒家,说他们是“不耕种就享受”,把他们比喻成一种蛀虫。在评论儒家有益无益的时候,又把他们比喻成鹿和马。马像鹿的值千金,天下有值千金的马,没有值千金的鹿,因为鹿没有用,而马有用。儒者像鹿一样,有用的官吏像马一样。

  韩非知道用鹿、马作比喻,却不知道用帽子和鞋子来作比喻。假使韩非不戴帽子,只穿着鞋子来拜访,我会听从他责难儒家的话。要是把帽子戴在头上而站在大堂中,忍受没有好处的装饰,多做了件无用的事情,说的与穿戴相违背,行动与主张相反,我因此要指责他的说法而不采用他的政治主张。烦劳人体,对人体没有好处的,莫过于跪拜。假使韩非碰到人不拜,见到君父不下跪,未必对身体有害。然而对尊者和双亲一定要跪拜,这是很重要的礼义,不能违反。所以礼义在自身,身体不一定就肥;礼义不在自身,身体不一定就瘦而变得衰弱。如果说对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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