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昭之死,与有力焉,君子惜之。

  八月,壬戌朔,秘阁成。秘书监李至上言:“愿比玉堂之署,赐以新额。”戊辰,御飞白书“秘阁”二字赐之。仍诏宰相、枢密使与近臣就观,置宴阁下,直馆各官皆预,又赐诗以美其事。

  壬申,诏征终南山隐士种放;辞以疾,不至。放七岁能属文,与其母偕隐谷中,以讲习为业,学者多从之,得束脩以养母。母亦乐道,薄滋味,善辟谷。性嗜酒,尝种秫自酿,因号云溪醉侯。会陕西转运使宋维干言放才行,诏使征之,其母恚曰:“尝劝汝毋聚徒讲学,今果为人知,不得安处。我将弃汝,深入穷山矣。”放乃称疾不起。其母尽取笔研焚之,与放转居穷僻,人迹罕至。帝嘉其高节,诏京兆府岁时存问,以钱三万赐之。

  戊子,诏:“杭州民欠钱俶日息钱六万八千馀贯,并释之。”

  九月,壬辰,诏以冬至有事于南邻。

  盐铁副使谢泌尝升殿奏事,帝谓之曰:“大凡居职不可不勤。朕每见殿庭兵卒能剩扫一席地,剩汲一瓶水,必记其姓名也。”

  丙辰,群臣奉表加上尊号曰法天崇道明圣仁孝文武,帝曰:“但时和年丰,百姓阜康,朕之号亦何尚焉!”凡五上表,终不许。

  己未,幸秘阁观书,赐从臣及直馆阁宴饮。既罢,又召马步军都虞候傅潜、殿前都指挥使戴兴等宴饮,纵观群书,帝意欲使武将知文儒之盛也。

  冬,十月,辛酉朔,折御卿进白花鹰,放之,诏勿复献。

  癸亥,秘书监李至,言愿以帝草书《千字文》勒石。帝谓近臣曰“《千字文》盖梁得钟繇破碑千馀字,周兴嗣次韵而成,理亡可取。《孝经》乃百行之本,朕当自为书之,令勒于碑阴。”因赐至诏谕旨。

  帝虑中外官吏清浊混淆,莫能甄别,壬午,命王沔、谢泌、王仲华同知京朝官考课,张弘、高象先、范正辞同知幕职、州县官考课,号曰磨勘院。又命魏廷式与赵镕、李著同较三班院殿直以上功过。

  十一月,己亥,开封尹许王元僖,早朝方坐殿庐中,觉有疾,径归府,车驾遽临视,疾已亟,帝呼之,犹能应,少选薨,年二十七。帝哭之恸,追赠太子,谥曰恭孝。

  诏以将有事于南郊,前十日而许王薨,按礼,于天地、社稷之祀并不废,缘请谒太庙,恐非便,集公卿议之。吏部尚书宋琪等上奏,请以来年正月上辛合祭天地,从之。

  初,王沔罢政归私第,会中书小吏旧罪发,事连中书,因有奏毁沔者。帝语之曰:“吕蒙正有大臣体,王沔甚明敏。”毁者惭而退。及沔同知京朝官考课,所奏条目细碎,物论甚哗,而沔自谓直清无私,固结人主,求再入。庚子,沔视事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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