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邑者矣。

  五月,壬辰朔,颁《统天历》。先是诏造新历,以冯履参定。御史张岩言履倡为陂辞,摇撼国是,遂罢去,诏诸道有通晓天文、历算者,所在具其名来上。至是历成,赐名《统天》。议者谓自渡江以来,历法屡改,《统天》尤为疏谬。

  金主以旱,下诏责躬,求直言,避殿,减膳,审理冤狱。

  丁酉,以久雨民疫,命临安府赈之。

  戊戌,赐礼部进士曾从龙以下四百十一人及第、出身。

  己亥,金应奉翰林文字陈载言四事:其一,言边民苦于寇掠;其二,农民困于军需;其三,审决冤滞,一切从宽,苟纵有罪;其四,行省官员,例获厚赏,而沿边司县,曾不霑及。金主是之。

  庚戌,金主谕宰相曰:“诸路旱或关执政,今惟大兴、宛平两县不雨,非其守令之过欤?”司空襄、平章政事张万公、参知政事布萨揆上表待罪,金主以罪已答之,令各还职。

  金户部尚书孙鐸言:“比年号令,或已行而中缀,或既改而复行,更张太烦,百姓不信。请自今,凡将下令,再三讲究,如有益于治则必行,无恤小民之言。”国子司业赫舍哩善才,亦言颁行法令,丝纶既出,尤当固守。金主然之。

  金以胥鼎为著作郎。鼎,持国之子也。金主问宰臣曰:“鼎故家子,其才如何?”宰臣曰:“其人甚幹济。”金主曰:“著作职闲,缘今无它阙,姑授之。”未几,过右司郎中。

  壬子,命诸州学置武士斋舍。

  庚申,金平章政事瓜勒佳衡薨,谥贞献。

  六月,甲戌,金以雨足,报谢庙社。

  丁丑,金右补阙杨廷秀言:“自转对官外,复令随朝八品以上、外路五品以上及出使外路有可言者,并许移检院以闻,则时政得失,民间利病,可周知矣。”从之。

  丁亥,金定宫中亲戚非公事传达语言、转递诸物及书简出入者罪。

  是月,盗窃太庙金宝。

  参知政事何澹之弟涤,通判临安府;自临安还处州,舟子市私盐万馀斤,为逻卒所捕,涤仗剑伤逻卒。事下临安府,司农卿丁逢知府事,当舟子杖罪,而逻卒杖脊编管。御史程松劾之,诏逢与宫观,而以工部侍郎硃晞颜知府事。澹乞免,帝慰留之,澹即起视事。寻内批付大理,以伏暑恐致淹延,命有司据见追到人结绝。秋,七月,甲午,狱成,涤罢通判,逢罢祠。乙未,澹疏言:“臣顷为中丞,首论枢密使王蔺不能钤束其弟,蔺遂去国。今训饬无素,罪何所逃!望赐黜责。”诏不许。

  癸丑,刘德秀罢。

  甲寅,禁高丽、日本商人博易铜钱。

  八月,辛巳,太祖庙楹生芝,帝率群臣诣寿康宫上寿,始见太上皇,成礼而还。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