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诏以兴国、江州军付之。
初定官吏赃罪法:“自五十贯以上,皆决杖,除名不叙,百贯以上者死。”
崔彧言:“今百官月俸不能副赡养,难责以廉勤之操。宜议增庶官月俸,所增虽赋之于民,官吏不贪,民必受惠。其有以贪抵罪,亦复何辞!”从之。己丑,诏增内外官吏俸。
初,思、播以南,施、黔、鼎、澧、辰、沅之界,九溪、十八峒蛮獠,叛服不常,诏四川行省讨之。参政奇尔济苏、宣慰使李呼哩雅济等,凿山开道,分兵并进,诸蛮伏险以拒,然众寡不敌,多就擒戮,其奠长内附赴阙。辛亥,诏分其地立州县,听顺元路宣慰司节制。
秋,七月,丙辰,谕阿塔哈:“所造征日本船,宜少缓之,所拘商船悉给还。”
丙寅,开云南驿路。
丁卯,罢淮南淘金司,以其户还民籍。
八月,癸未,以明尔彻平章军国重事,商议公事。
立怀来淘金司。
丁未,浙西道宣慰使史弼言:“顷以征日本船五百艘科诸民间,民病之。宜取阿巴齐所有船,修理以付阿塔哈,庶宽民力,并给钞于沿海募水手。”从之。
济州新开河成,立都澧运司。
九月,戊午,哈喇岱等招降象山县海贼尤宗祖等九千五百九十二人,海道以宁。
壬戌,调黎兵同征日本。
辛未,以岁登,开诸路酒禁。
戊寅,史弼陈弭盗之策:“为首及同谋者死,馀屯田淮上。”帝然其言,诏以其事付弼。贼党耕种内地,共妻孥送京师,以给鹰坊人等。
冬,十月,壬辰,帝至自上都。
庚子,左丞相耶律铸,坐不纳职印,妄奏东平人聚谋为逆、间谍幕僚及党罪囚阿里苏,罢免,仍没其家赀之半,徒居山后。
建宁路管军总管黄华叛,众几十万,称祥兴五年,犯崇安、浦城等县,围建宁府,命征东行省左丞刘国杰以其兵会江淮参政巴延等讨之。国杰攻破赤岩寨,华投火死,馀众皆溃。福建行省左丞呼喇春将兵来会梧桐州,欲搜贼溃去者尽杀之,国杰曰:“首乱者华也,馀皆胁从。招谕不归,诛之未晚。”未几,众果出降。
十一月,丁巳,命各省印《授时历》。
丁丑,禁云南管课官于常额外多取馀钱。
戊寅,禁云南权势多取债息,仍禁没人口为奴及黥其面者。
十二月,壬辰,以中书参议温特赫图噜哈廉贫,不阿附权势,赐钞百锭。
丙午,罢云南造卖金箔规措所;又罢都元帅府及重设官吏。
定质子令,凡大官子弟,遣赴京师。
枢密副使张文谦卒。文谦为人,刚明简重,凡所陈于上前,莫非尧、舜仁义之道,数忤权幸,而是非得丧,一不以经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