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议郎刁翚,赠直龙图阁。先是翚通判登州,会金人南侵,翚率兵迎敌,至黄山馆,与敌遇,军败,力战,身被七矢而死。至是言者论其忠,特录之。

  甲戌,复政州为龙州,剑川、嘉祥、雷乡、建城、辰阳、罗川、盈川、泉江、枳县并复旧县名,通会镇复旧镇名。以朝奉郎、新通判建昌军庄绰言,自大观以后,避龙、天、万、载等字更易州县名不当也。

  丁丑,刑部尚书、权礼部尚书胡直孺等言:“参酌皇祐诏书,将来请合祭昊天上皇、皇地祇于明堂,奉太祖、太宗以配天,庶几礼专事简。”从之。

  己卯,金主诏曰:“新徙戍边户,匮于衣食,有典质其亲属奴婢者,官为赎之;户计其口而有二三者,以官奴婢益之,使户为四口;又,乏耕牛者,给以官牛。别委官劝督田作,戍户及边军资粮不继,籴粟于民而与赈恤;其续迁戍户在中路者,姑止之,即其种艺,俟毕获而行,及来春农时,以至戍所。”

  庚辰,隆祐皇太后崩于行宫之西殿,年五十九。

  帝自后不豫,衣不解带者连夕。至是范宗尹等见帝于殿之后閤,帝哀恸甚久,谕宗尹等,丧礼当从厚。

  辛巳,诏:“隆祐皇太后应行典礼,并比拟钦圣宪肃皇后故事,讨论以闻。朕以继体之重,当从重服。”

  癸未,襄阳镇抚使桑仲陷邓州,杀右武大夫、淮康军承宣使、河东招捉使、知汝州王俊。

  初,仲围邓州急,守臣武功郎谭衮遣人诣俊求援,俊自伞盖山引众赴之。兗与饮燕,俊醉,兗率众突围出奔,遂入蜀。仲攻城陷,执俊归襄阳,磔之。既,遂以其副都统制李横知邓州。

  仲,高密人,尝为黄河埽兵,以勇自负。仲虽嗜杀,然性颇孝,或盛怒欲杀人,其母戒之即止。每自称桑仲本王官,终当以死报国,故能服其下焉。

  甲申,同知枢密院事李回为攒宫总护使,刑部尚书胡直孺为桥道顿递使,神武左军都统制韩世忠为总管,内侍杨公弼为都监。调三衙神武辎重越州卒千二百人穿复土。故事,园陵当置五使。议者以遗诰云权宜择地攒殡,故第命大臣一员总护。

  乙酉,辅臣拜表,请帝为隆祐服期,从之。

  丙戌,以太后崩,下诏恤刑。遣官告天地、社稷、宗庙,望告诸陵。

  丁亥,宣抚处置使张浚杀责授海州团练副使曲端于恭州。

  端既为利、夔制置使王庶所谮,忠州防御使、知渭州吴玠亦憾之,乃书“曲端谋反”四字于手心,因侍浚立,举以示浚。浚素知端、庶不可并立,且方倚玠为用,恐玠不自安。庶等知之,即言:“端尝作诗题柱,有指斥乘舆之意曰:‘不向关中兴事业,却来江上泛渔舟。’此其罪也。”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