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数;宝章阁学士赵葵为刑部尚书;制置并如旧。孟珙而下,迁转各有差。

  二月,甲申,知蕲州张可大伏诛,知安庆府李士达除名,编管雷州;以弃城宵遁也。

  丁亥,以大理寺少卿硃扬祖为蒙古押伴使。

  庚寅,以史嵩之为参知政事,督视京西、荆湖南北、江西路军马。

  癸巳,大宗正丞贾似道言:“北使将至地界,名称岁例,宜有成说。”又奏:“裕财之道,莫急于去赃吏,艺祖治脏吏,杖杀朝堂;孝宗真决刺面。今日行之,则财自裕。”

  戊戌,诏:“近览李埴奏,知蜀渐次收复。然创残之馀,绥靖为急。宜施荡宥之泽,以示忧顾之怀,可令学士院降德音。淮西被兵,近已获捷,亦合一体施行。”

  蒙古使王檝入见,议岁币、银绢各二十万。李宗勉言:“轻诺者多后患,当守元约。然比之开禧时物价腾踊,奚啻倍蓰矣!”史嵩之力主和议。宗勉言:“使者可疑者三。嵩之职在督战,如收复襄、光,扼施、澧,招集山砦,保固江流,皆今所当为。若所主在和,则凡有机会可乘,不远退缩之意,必致虚损岁月,坐失事功。”

  三月,丁未朔,诏安集淮、蜀军民。

  戊申,以将作监周次说为蒙古通好使,濠州团练使、左武卫将军张胜副之。

  己未,以著作郎兼权工部郎官李心传为秘书少监、史馆修撰,修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国史实录。

  辛酉,以史嵩之兼督视光、蕲、黄、夔、施州军马。

  夏,四月,庚寅,都省言:“国计军需,多仰盐课。乾道以来,岁额六十五万有奇。自钞法变而请买稀少,亭户失业。请饬江淮诸司、诸屯,毋得私买浮盐,令提举司复亭场,委官属依直收买,是利归公上。或以赡军为辞,当核实以闻。”从之。

  戊戌,诏:“户部及财用司,应折帛、沙田、酒息、盐袋、租谷、丝绢钱,团田没官田米未催者,悉行拘催,岁终较其数而殿最之。”

  闰月,丁卯,右司郎官傅康言:“陛下更化之初,尝置局会计财赋,当时版曹以合发上供之数置籍应诏,今殿最法是也”凡州郡之出纳,则不与知焉。请朝廷给降印册,别其窠名,颁之漕司,下之州郡,每季以册上于朝,会萃为收,藏之计簿房,命近臣董其事。”从之。

  壬申,赐进士周坦以下四百二十三人及第、出身。

  五月,辛巳,太白昼见。

  癸未,以李鸣复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李宗勉参知政事,余天锡签书枢密院事。

  甲申,乔行简言:“兵财二端,尤今急务。欲以兵事委之鸣复,财用委之宗勉,楮币委之天赐;凡有利病,各务讨论,有当聚议者,容臣参酌,然后施行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