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之。

  八月,己酉朔,太史言是日巳时当日食二分有奇,至期不食,众惧。保章正齐履谦曰:“当食不食,自古有之。矧巳时近午,阳盛阴微,故当食不食。”遂考唐开元以来当食不食者凡十事以闻。

  吴元珪迁工部尚书。时河朔连年水旱,五谷不登,元珪言:“《春秋》之义,以养民为本,凡用民力者必书。盖民力息则生养遂,生养遂则教化行,而风俗美。”宰相嘉其言,土木之工稍为之息。

  九月,庚寅,置河东铁冶提举司。

  壬辰,流星色赤,尾长丈馀,其光烛地,起自河鼓,没于牵牛之西,有声如雷。张珪上疏,极言天人之际,灾异之故。其目有修德行、广言路、进君子、退小人、信赏、必罚、减冗官、节浮费,以法祖宗成宪,累数百言,劾大臣之不法者,并及近侍之荧惑者,不报。珪遂谢病归。

  癸巳,罢括宋手号军。

  己亥,帝至自上都。

  扬州、淮安旱,免其田租。

  冬,十月,戊申朔,有事于太庙。

  壬子,册皇后巴约特氏。

  甲寅,复立海北海南肃政廉访司。

  山东转运使阿尔津等增课钞四万馀锭,各赐锦衣。

  十一月,庚辰,置浙西、平江河渠闸堰,凡七十八所。

  丁酉,浚太湖及淀山湖。

  十二月,丙寅,诏:“各省戍军轮次放还,二年供役。”

  癸酉,诏中书省:“货财出纳,自今无券记者勿与。”

  以集贤院使、领太史院事鄂尔根萨理为中书平章政事。

  是岁,命兄子哈尚镇漠北。哈尚,帝兄达尔玛巴拉之长子,帝以宁远王库库楚总兵北边,怠于备御,命哈尚即军中代之。

  省民出公田租。时公田为民害,而荆湖尤甚,部内实无田,随民所输租取之,户无大小,皆出公田租,虽水旱不免。荆湖宣慰使列智理威,上民所不便十馀事于朝,而言公田尤切,廷议遣使理之。会有诏,凡官无公田者,始给以俸,民力少苏焉。

  浙江盐官州海塘崩,都省遣礼部郎中游中顺洎本省官相视,因虚沙复涨,难于施力而止。

  朝议以江浙行省地大人众,非世臣有重望者,不足以镇之,帝乃以虎赍卫亲军都指挥使托克托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始至,严饬左右毋预公家事,且戒其掾属曰:“仆从有私属者,慎勿所。若军民诸事有关于利害者则言之。当言而不言,尔之责也,言而不听,我之咎也。”有豪民白昼杀人者,托克托立命有司按法诛之。自是豪猾屏息,民赖以安。

  ◎大德四年

  春,正月,丙申,申严京师恶少不法之禁;犯者黥刺,杖七十,拘役。

  癸卯,复淮东漕渠。

  二月,丁未朔,日有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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