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即使是孔子和墨子的才智,也不能辨别。儒生像宾客,文吏像子弟。用子弟熟悉宅院作比喻来评论文吏和儒生,那么文吏在掌握文书上比儒生熟悉,而儒生比文吏生疏。像当今的地方长官,知道子弟因为在宅院里时间长熟悉情况才聪明起来,却不知道文吏是因为文书熟练才能干的;知道宾客因为刚来不了解情况,却不知道儒生是因为接触文书和法令少才拙笨的。这里糊涂不明,不会类推的缘故。

  县里一个佐史的才能,能胜任郡里的掾史;郡里一个循行的才能,能胜任州里的从事。然而郡里不招用佐史,州里不起用循行,这是因为处理文书非常熟练就会按法令办事没有差错,而他们虽然道德高尚,但很少处理公文的缘故。五曹办事自有章程,公文书写自有旧例,只要勤勉练习,就能成为高明的文吏,这怎么能受到称赞呢?贤能高明的地方长官,衡量官吏是选择才智,不寻求是否熟习文书来评论其高低,因为他们看重志向,轻视文才。称赞好的官吏就说他忠心耿耿,忠心耿耿所起的作用,不是在处理公文上。事情可以通过学习达到了解,礼节可以经过练习做到完善,忠贞的节操和公正的操行不是容易树立的。文吏和儒生都有志向,然而儒生追求忠贞善良,而文吏追求能办好事情。如果有忠良的表现,即使办事生疏、笨拙,对他们高尚的志向没有什么损害。

  评论的人认为儒生不会公文,把他们排在一下等。由于法令和比例是文吏断案的依据。文吏处理事情,一定要请教精通法令的人。天子的事务,没有比法令更重要的。因此肯定要以能否精通法令,善于按法令办事来衡量人的才能的高低,这样精通法令的人应该最受重视。有人说:“确实是这样。法令是汉朝的经典,文吏的议论取决于它。事情以法令来判定,确实是很明白的。”我说:五经是汉朝所立,儒生完美的政治主张和大道理,都出自五经当中。董仲舒阐术《春秋》的道理,跟今天的法律是符合的,没有什么违反和不同。然而《春秋》,汉朝的经典之一,是孔子写的,留传到汉代。评论的人只尊重精通法令的人,不抬高《春秋》,这是愚昧不明的表现。《春秋》和五经,道理是互相贯穿的,既然赞赏《春秋》,又不推崇五经,这是不懂类推的道理。五经就是阐述原则的。具体事情不如原则重要,原则被执行了,事情就办成了,没有原则,事情就办不成。然而儒生学的东西,正是原则;文吏学的东西,是处理具体事情。假使才能相同,应当以学习原则的儒生为高,如比对于文吏,就像用水洗污泥,用火烧去腥味一样,水与火,是原则,运用它的人,是处理具体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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