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言江浙火灾当赈恤,及劾达噜噶齐不法十事,皆从之。复上封事言时务:一曰法祖宗,二曰节财用,三曰抑奔竞,四曰明激劝。奏入,帝称善久之,命中书速议以行。一岁之中,言事并举劾凡七十馀章,皆指讦时弊。执政者恶之,改刑部员外郎,寻出为陕西行省员外郎,以母病辞归。遵,穰县人也。

     ○顺帝至正三年(癸未,一三四三年)

  春,正月,丙子,中书左丞许有壬罢。

  先是,有壬父熙载仕长沙日,设义学训诸生,既没而诸生思之,为立东冈书院,朝廷赐额设官,以为育才之地。南台监察御史穆巴喇锡,缘睚眦之怨,言书院不当立,并构浮辞诬蔑有壬乃其二弟仪、有孚,有壬遂称病归。

  二月,丁未,辽阳沃济野人叛。

  是月,汴梁新郑、密二县地震。秦州成纪县、巩昌府宁远、伏羌县山崩,水涌,溺死者无算。

  三月,壬申,造鹿顶殿。

  监察御史成遵等,请用终场下第举人充学正、山长,国学生会试不中者,与终场举人同。

  戊寅,诏:“作新风宪。在内之官有不法者,监察御史劾之;在外之官有不法者,行台监察御史劾之。岁以八月终出巡,次年四月中还司。”

  是月,诏修辽、金、宋三史。初,世祖立国史院,首命王鹗修辽、金二史。宋亡,又命史臣修通三史。延祐末,国史院编修官袁桷请购求辽、金、宋遗事,从之。然义例未定,有欲如《晋书》例,以宋为本纪而辽、金为载记者,或又谓辽立国先于宋五十年,宋南渡后尝称臣于金,以为不可;又有待制王理者,著《三史正统论》,欲以辽、金为《北史》,建隆至靖康为《宋史》,建炎以后为《南宋史》;一时士论不决,至是诏厘为三史,而各统其所统。以中书左丞相托克托为都总裁官,平章政事特穆尔达实、右丞贺惟一、御史中丞张起岩、翰林学士欧阳玄、侍御史吕思诚、翰林侍讲学士揭傒斯为总裁官。惟一,胜之子也。

  托克托问修史以何为本,傒斯曰:“用人为本,有学问文章而不知史事者不可与,有学问文章知史事而心术不正者不可与,用人之道,又当以心术为本也。”又与僚属言:“欲求作史之法,须求作史之意。古人作史,虽小善必录,小恶必记。不然,何以示惩劝!”由是毅然以笔削自任,凡政事得失、人才贤否,一律以是非之公。至于物论之不齐,必反复辨论,以求归于至当而后止。

  起岩熟于金源典故,宋儒道学原委,尤多究心。有露才自是者,每立言未当,起岩据理窜定,深厚醇雅,理致自足。

  玄发凡举例,俾论撰者有所据依。史官中有悻悻露才,议论不公者,玄不以口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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