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资财,多得不可胜数。这厚葬久丧竟如此毫无用处。所以墨子说:“过去,我本来说过:假使效法这种言论,采用这种谋议,计算厚葬久丧,若确实可以使贫者富、寡者众、危者定、乱者治,那就是仁的、义的、孝子应做的事。因之替人谋划的不可不勉励他这样做。假使效法这种言论,采用这种谋议,若人们厚葬久丧,确实不可以使贫者富、寡者众、危者定、乱者治,那就是不仁的、不义的、不是孝子应做的事。因之替人谋划的不可不阻止他这样做。所以,寻求以这种说法使国家富足而只能得到更加贫困,想以它增加人民而只能得到更加减少,想用它使刑政治理而只能得到更加混乱,想用它禁止大国攻打小国也已经办不到,想用它求取上帝鬼神的赐福反而又只能得祸。我们就上从尧、舜、禹、汤、周文王、周武王之道来考察它,正好与之相反;就下从桀、纣、周幽王、周厉王之事来考察它,倒是符节相合。照这看来,则厚葬久丧当不是圣王之道。”

  现在坚持厚葬久丧的人说道:“厚葬久丧若果真不是圣王之道,那怎么解释中原的君子(对它)行之不已、持而不释呢?”墨子说道:“这就所谓的便于习惯、安于风俗”。从前,越国的东面有个輆沭国,人的头一个孩子出生后就肢解吃掉,称这种做法为 “宜弟”。人的祖父死后,背著祖母扔掉,说:“鬼妻不可与住在一起。”这种做法上面持以施政,下面习以为俗,行而不止,持而不释。那么这难道确实是仁义之道吗?这就是所谓的便于习惯、安于风俗。楚国的南面有个啖人国,此国人的双亲死后,先把肉刳下来扔掉,然后再埋葬骨头,才能成为孝子。秦国的西面有个仪渠国,此国人的双亲死后,聚积柴薪把他烧掉。把烟气上升说成是死者“登仙”,然后才能成为孝子。上面以这种做法作为国政,下面以之作为风俗,行之不已,持而不释,那么这难道确实是仁义之道吗?这就是所谓的便于习惯、安于风俗。如果从这三国的情况来看,那么人们对葬丧也还是很微薄的,而从中原君子的情况来看,则又还是很厚重的。像这样太厚,像那样又太薄,既然如此,那么葬埋就应当有节制。所以,衣食是人活著时利益之所在,然而犹且崇尚节制;葬埋是人死后的利益之所在,为何独不对此加以节制呢?(于是)墨子制定葬埋的法则说:“棺材厚三寸,衣衾三件,足以使死者的骨肉在里面朽烂。掘地的深浅,以下面没有湿漏、尸体气味不要泄出地面上为度。坟堆足以让人认识就行了。哭著送去,哭著回来。回来以后就从事于谋求衣食之财,以助给祭祀之用,向双亲尽孝道。”所以说,墨子的法则,不损害生和死两方面的利益,即此之故。

  所以墨子说:“现在天下的士君子,内心确实想行仁义,追求做上士,上想要符合圣王之道,下想要符合国家百姓之利,所以就应当对以节葬来行政的道理,不可不加以考察。”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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