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谕曰:“记旧人,必能记上皇,切望留意。”思谋退,遣伦就驿燕之。

  翰林学士兼侍读兼资善堂翊善硃震疾亟,上奏乞致仕,且荐尹焞代为翊善。夜,震卒,年六十七。中夕奏至,帝达旦不寐。戊寅,辅臣奏事,帝惨然曰:“杨时既物故,胡安国与震又亡,同学之人,今无存者,朕痛惜之!”赵鼎曰:“尹焞学问渊源,可以继震。”帝指奏牍曰:“震亦荐焞代资善之职,但焞微聩,恐教儿童费力,俟国公稍长则用之。”乃诏国公往奠,赐其家银、帛二百匹、两,例外官子孙一人,又命户部侍郎向子諲治其丧事。

  癸未,给事中兼侍讲吴表臣试尚书兵部侍郎。

  是夏,金左监军完颜杲自长安归去中。

  元帅府下令:“诸公私债负无可偿者,没身及妻女为奴婢以偿之。”先是诸帅回易贷缗,遍于诸路,岁久不能偿;会改元诏下,凡债负皆释去。诸帅怒,故违赦;复下此令。百姓怨愤,往往杀债主,啸聚山谷焉。

  秋,七月,乙酉朔,诏徽猷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王伦假端明殿学士,为奉迎梓宫使;大理寺丞陈括为尚书金部员外郎,假徽猷阁待制,副之。

  殿中侍御史张戒复上疏,请外则姑示通和之名,内则不忘决战之意,而实则严兵据险以守。又曰:“自古能守而能和者有矣,未有不能战、不能守而能和者也。使真宗无达兰之捷,仁宗非庆历之盛,虽有百曹利用,百富弼,岂能和哉!”又曰:“苟不能战,不能守,区区信誓,岂足恃也!”

  诏以司马光族曾孙亻及为右承务郎,嗣光后。

  戊子,枢密副使王庶留身言:“臣前日在都堂,与赵鼎等同见金使再询,访得乌陵阿思谋在宣、政间尝来东京,金人任以腹心,二圣北狩,尽出此人。今日天其或者遣使送死,虽齑醢之,不足以快陛下无穷之冤。今陛下反加礼意,大臣温颜承顺,臣于是日心酸气噎,如醉如痴,口未尝交一谈,目未尝少觇其面。君辱臣死,臣之不死,岂有所爱惜也!臣又窃听其说,诡秘谲诈,无一可信。问其来则曰王伦恳之,论其事则曰地不可求。且金人不遣使已数年矣,王伦何者能邀其来乎?‘地不可求,听我与汝’,若无金主之意,思谋敢擅出此语乎?臣晓夜寻绎此语,彼必以用兵之久,人马消耗,又老师宿将,死亡略尽,敌人互有观望,故设此策以休我兵,俟稍平定,必寻干戈。今欲苟且目前以从其请,后来祸患,有不可胜言者!设如金人未有动作,损陛下威武,离天下人心,蠹耗财赋,怠惰兵将,岁月易失,凶丰不常,所坏者国家之事力,所忧者陛下之宗祏。臣下无所不可,今走道路、号奉使者,朝在泥涂,暮升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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