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诏尚书与群司鞫理狱讼,令饥民就谷燕、恒二州及六镇。

  乙酉,魏大赦,改元延昌。

  冬,十月,乙亥,魏立皇子诩为太子,始不杀其母。以尚书右仆射郭祚领太子少师。祚尝从魏主幸东宫,怀黄以奉太子;时应诏左右赵桃弓深为帝所信任,祚私事之,时人谓之“桃弓仆射”、“黄少师”。

  十一月,乙未,以吴郡太守袁昂兼尚书右仆射。

  初,齐太子步兵校尉平昌伏曼容表求制一代礼乐,世祖诏选学士十人修五礼,丹阳尹王俭总之。俭卒,以事付国子祭酒何胤。胤还东山,齐明帝敕尚书令徐孝嗣掌之。孝嗣诛,率多散逸,诏骠骑将军何佟之掌之。经齐末兵火,仅有在者。帝即位,佟之启审省置之宜,敕使外详。时尚书以为庶务权舆,宜俟隆平,欲且省礼局,并还尚书仪曹。诏曰:“礼坏乐缺,实宜以时修定。但顷之修撰不得其人,所以历年不就,有名无实。此既经国所先,可即撰次。”于是尚书仆射沈约等奏:“请五礼各置旧学士一人,令自举学古一人相助抄撰,其中疑者,依石渠、白虎故事,请制旨断决。”乃以右军记室参军明山宾等分掌五礼,佟之总其事。佟之卒,以镇北咨议参军伏恒代之。恒,曼容之子也。至是,《五礼》成,列上之,合八千一十九条,诏有司遵行。

  己酉,临川王宏以公事在迁骠骑大将军。

  是岁,魏以桓叔兴为南荆州刺史,治安昌,录东荆州。

  高祖武皇帝三天监十二年(癸巳,公元五一三年)

  春,正月,辛卯,上祀南郊,大赦。

  二月,辛酉,以兼尚书右仆射袁昂为右仆射。

  己卯,魏高阳王雍进位太保。

  郁洲迫近魏境,其民多私与魏人交布。朐山之乱,或阴与魏通,朐山平,心不自安。青、冀二州刺史张稷不得志,政令宽弛,僚吏颇多侵渔。庚辰,郁洲民徐道角等夜袭州城,杀稷,送其首降魏,魏遣前南兗州刺史樊鲁将兵赴之。于是魏饥,民饿死者数万,侍中游肇谏,以为:“朐山滨海,卑湿难居,郁洲又在海中,得之尤为无用。其地于贼要近,去此闲远,以闲远之兵攻要近之众,不可敌也。方今年饥民困,唯宜安静,而复劳以军旅,费以馈运,臣见其损,未见其益。”魏主不从,复遣平西将军奚康生将兵逆之。未发,北兗州刺史康绚遣司马霍奉伯讨平之。

  辛巳,新作太极殿。

  上尝与侍中、太子少傅建昌侯沈约各疏栗事,约少上三事,出,谓人曰:“此公护前,不则羞死!”上闻之,怒,欲治其罪,徐勉固谏而止。上有憾于张稷,从容与约语及之,约曰:“左仆射出作边州,已往之事,何足复论!”上以为约与稷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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