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参知政事,应彳繇同知枢密院事,给事中谢方叔为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吏部尚书史宅之为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赵与B170资政殿学士,与执政恩例,提领户部财用,仍知临安府。

  丁卯,赐洪咨夔谥忠文。

  癸酉,王伯大除职予郡,以监察御史陈垓论之也。

  八月,丙戌,范钟乞免祠禄,不许。

  丁亥,督视赵葵辞转三官,凡六上奏,诏不允。

  戊子,以雷州所屯经略司水军颇横,诏守臣节制。

  乙未,诏:“王畴更削官一等,正其括田扰民之罪。”

  丙申,诏:“大理寺丞林炎,对疏狂妄,动摇国本,夺官三等,押出国门。”

  庚子,帝谕辅臣曰:“所在监司、帅守,轻行括籍,多因细事事,中以深文,甚而置之死地,往往利其财耳,真所谓杀越人于货。至于用刑,自有成法,今有司率意任情,更不遵守条令。凡此皆当禁止。可禋明肆赦,益加申严,如有非辜越诉,究证得实,必论如律。”

  壬寅,周坦言:“明堂肆赦,州郡奉行不虔,有稽迟、隐匿、文具三弊,宜革去以昭溥博之仁。”从之。

  甲辰,诏户部严革诸路州县增收多量苗米之弊。

  高斯得迁浙东提点刑狱,劾知处州赵善瀚、知台州沈塈等倚势厉民,不报。

  九月,己未,朝献景灵宫。庚申,朝享太庙。辛酉,大飨于明堂,大赦。是夕,雷。

  冬,十月,甲戌朔,参知政事别之杰,三奏乞归田里,除资政殿大学士、知绍兴府。

  乙亥,以应彳繇,谢方叔并权参知政事。

  诏改高斯得江西转运判官,斯得辞免,上言:“臣劾赵善瀚等,未闻报可,固疑必有党与,惑误圣聪者。今蒙恩除,乃知中臣所料。善瀚系侍御史周坦之妇翁,赃吏之魁,锢于圣世,郑清之与之有旧,复与州符。沈塈者,签书枢密院史宅之妻党也。祖宗以来,未有监司按吏一不施行者,坏法乱纪,未有甚此。臣身为使者,劾吏不行,反叨易节,若贪荣冒拜,则与世之顽钝无耻者何异!乞并臣镌罢,以戒奉使无状者。”章既上,坦自谓己任台谏而反见攻,遍恳同列论斯得,同列难之。坦计急,自上章劾罢斯得新任。未几,坦亦罢,善瀚等竟罢去。

  十一月,丙午,太傅、右丞相兼枢密使郑清之乞归,不许。

  蒙古万户郝和尚,以岁饥,出谷千石助国用。

  十二月,辛巳,以严寒,出封桩库十八界官楮二十万,令三衙赈军。

  是岁,蒙古驸马苏布特卒。苏布特佐太祖创业,及取河南,定西域,功居多。后追封河南王,谥忠定。

     ○理宗建道备德大功复兴烈文仁武圣明安孝皇帝淳祐九年(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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