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庚辰朔,诏:“朝廷得失,军民利害,有上言者,皆得实封以闻,在外者赴所属转达。各处人民,饥荒转徙复业者,逋欠并行蠲免,仍除差税三年。田野死亡,遗骸暴露,官为收拾。”

  颁行至大银钞,诏曰:“昔我世祖皇帝,始造中统交钞以便民用,岁久法隳,亦既更张,印造至元宝钞。逮今又二十三年,物重钞轻,不能无弊,乃循旧典,改造至大银钞,颁行天下。至大银钞一两,准至元钞五贯,白银一两,赤金一钱。随路立平准行用库,买卖金银,倒换昏钞;或民间丝绵布帛,赴库回易,依验时估给价。随处路府州县,设立常平仓以权物价,丰年收籴菽麦米谷,青黄不接之时,比附时估,减价出粜,以遏沸涌。金银私相买卖及海舶兴贩金、银、铜钱、丝锦、布帛下海者,并禁之。中统交钞,诏书到日,限一百日尽数赴库倒换;诸色课程,如收至大银钞,以一当五颁行。至大银钞二两至一厘,定为一十三等,以便民用。”元之钞法,至是凡三变云。

  监察御史张养浩言立尚书省不便;既立,又言变法乱政,将祸天下;台臣抑而不闻。养浩曰:’昔僧格用事,台臣不言,后几不免。今御史既言,又不以闻,台将安用!”

  江南治书侍御史敬俨,以议立尚书省不便忤宰臣意,适两淮盐法久杯,乃左迁俨为转运使,欲陷之。俨至,黜贪厘弊,课役增羡至二十五万引。河南省臣来会盐筴,欲以所增羡为岁入常额。俨以民罢已甚,以羡为额,是病民以为己也,不可。乃止。

  癸未,尚书省言:“古者设官分职,各有攸司。方今地大民众,事益繁冗。若使省臣总挈纲领,庶官各尽厥职,其事岂有不治!顷岁省务壅塞,朝夕惟署押文案,事皆废弛。天灾民困,职此之由。请自今省部一切皆令从宜处置,大事或须上请,得旨即行,用成至治;上顺天道,下安民心。”又言:“国家地广民众,古所未有。累朝格例,前后不一,执法之吏,轻重任意,请自太祖以来所行政令九千馀条,删除烦冗,使归于一,编为定制。”并从之。

  以大都城南建佛寺,立行工部,领行工部事三人,行工部尚书二人,仍令尚书左丞相托克托兼领之。

  丙戌,帝至自上都。

  诏访求先朝旧臣,特除耶律希亮翰林学士承旨。希亮,铸之子也,先事世祖为符宝郎,累迁吏部尚书,屡进谠言,为世祖所嘉纳,以足疾谢事,家居二十馀年,至是复召用。寻命知制诰兼修国史。希亮以职在史官,乃类次世祖嘉言善行以进。

  癸巳,以薪价贵,禁权豪畜鹰犬之家不得占据山场,听民憔采。

  丙申,御史台言:“顷年岁凶民疾,陛下哀矜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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