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荆王额苏额布罕及诸王索诺木等各领所部屯驻一二岁,以示威重。’”从之。仍命豫王分兵共守一岁以镇辑之,馀军皆遣还所部,统兵官召赴阙。

  甲子,诏:“故尚书省丞相托克托,可视三宝努例,以所籍家资还其家。”

  御史台言同佥中政院事殷仲容,奸贪邪佞,冒哀居官,诏黜之。

  戊辰,奎章阁以纂修《经世大典》,请从翰林、国史院取《托布齐延》一书以纪太祖已来事迹,诏以命翰林学士承旨押布哈、塔斯哈雅。押布哈言:“《托布齐延》事关秘禁,非可令外人传写,臣等不敢奉诏。”从之。

  衡州路比岁旱蝗,仍大水,民食草木殆尽,又疫疠者十九。壬申,湖南道宣慰司请赈粮米万石,从之。

  五月,甲午,以平江官田五百顷立稻田提举司,隶宫相都总管府。

  乙未,纂修《皇朝经世大典》成。

  丙申,帝如上都,敕在京百司日集公署,自辰至暮勿废事。

  戊戌,次红桥,临视雅克特穆尔生词。

  六月,乙巳朔,监察御史韩元善言:“历代国学皆盛,独本朝国学生仅四百员,又复分辨蒙古、色目、汉人之额。请凡蒙古、色目、汉人,不限员额皆得入学。”又,监察御史陈守中言:“凡仕者亲老,别无他丁侍养,请不限地方名次,从优附近迁调,庶广忠孝之道。”皆不报。

  乙卯,监察御史陈良,劾浙东廉访使托克托刘延:“阿附权奸都尔苏,又,其生母何氏,本父之妾而兄妻之,乃冒请封赠,请黜罢宪职,追还赠恩。”从之。

  癸亥,诏:“诸官吏在职役或守代未任,为人行赇关说,其有所取者,官如十二章论赃,吏罢不叙终其身;虽无所取而讼起灭由己者,罪加常人一等。”

  云南出征军悉还,乌撒、罗罗蛮复杀戍军黄海潮等,撒加伯又杀掠良民为乱。丙寅,命云南行省、院:“凡境上诸关戍兵,未可轻撤,宜俟缓急以制其变。”

  秋,七月,辛巳,济尔哈达尔坐罪当流远,以腾吉斯舅氏故释之。

  壬午,监察御史张益等言:“四川行省平章奇彻台为人反覆,不可信任,今云南未平,与蜀接境,宜削官远窜。”诏夺其制命、金符,同妻孥禁锢于广东。

  丁亥,海南黎贼作乱,诏江西、湖广两省合兵捕之。

  乙未,立闵子书院于济南。

  庚子,广西猺贼平。

  癸卯,知行枢密院事彻尔特穆尔以兵讨叛蛮,戮其党七百馀人。

  大宁和众县何千妻殉夫,旌其门。

  八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辛亥,帝至自上都。

  甲寅,命宣课提举司毋收雅克特穆尔邸舍商贷税。

  江浙水,坏田四十八万八千馀顷。

  诏皇子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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