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不损害生和死两方面的利益,即此之故。

  所以墨子说:“现在天下的士君子,内心确实想行仁义,追求做上士,上想要符合圣王之道,下想要符合国家百姓之利,所以就应当对以节葬来行政的道理,不可不加以考察。”就是这个道理。

注释
(1)节葬是墨子针对当时统治者耗费大量钱财来铺张丧葬而提出的节约主张。墨子认为,厚葬久丧不仅浪费了社会财富,而且还使人们无法从事生产劳动,并且影响了人口的增长。这不仅对社会有害,而且也不符合死者的利益和古代圣王的传统,因而必须加以废止。本篇原有三篇,现存一篇。
(2)“辟”通“譬”。
(3)第二个“智”通“知”。下同。
(4)“传”为“傅”字之误,铺展。
(5)“屋”通“幄”。
(6)“梴”同“筵”。
(7)“满意”与“懑抑”同音义通。
(8)“送”为“殉”字之误。
(9)“秩”为“迭”之假借字。
(10)“陬”即“皱”。
(11)“扶”为“覆”之假借字。
(12)“仞”为“忍”字之假借字。下同。
(13)第一个“弟”通“悌”。
(14)“内续奚吾”为“内积謑诟”之误。
(15)“睘”同“还”。
(16)“参”同“叁”。
(17)“■”为“窆”的借音字。
(18)“土”为“掘”字之误。
(19)“阓”为“鞼”之假借字。“操”为“累”之误。
(20)“大鞅万领”疑为“衣衾万领”之误。
(21)“虽”为“雄”字之误。“凡”为“兄”字之误,即“况”。
(22)“乡”通“向”。
(23)“请”通“诚”。
(24)“政”通“正”。
(25)“择”为“释”字之误。
(26)“义”为“宜”。
(27)“炎”为“啖”字之误。
(28)“菹”通“沮”。
(29)“反”通“返”。
(30)“此者”应为“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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